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关于对秦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胡及其配偶郭爱兰、女儿方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7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份10.31万股,成交金额501.25万元。同时,2022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2022年7月6日,方勤虎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公司股票500股,成交金额12641元。

上述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窗口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对方当事人秦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思李泰于2016年3月9日在上交所上市。截至2022年3月31日,胡金生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027.4万股,占比20.52%。
公司年报显示,方勤虎于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担任副总经理。方勤虎曾任仙居医药化工厂车间主任、开发主任、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仙居东方化工厂副厂长;台州南风制药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制造部长、副总经理,2004年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江西思泰利公司总经理。
公司2022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显示,公司副总经理方勤虎及其配偶郭爱兰、女儿方在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7月6日期间买卖公司股份,构成短线交易,方勤虎的交易行为处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窗口,构成敏感交易。上述短线汇兑获利-43.71万元。截至公告日,方勤虎持有公司股份500股,郭爱兰持有公司股份26,480股,方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方勤虎于2022年7月6日购买公司股票500股,处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窗口期,构成敏感交易。上述交易是由于郭爱兰、方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无知造成的。方勤虎事先并不知道相关情况,也没有将公司经营情况告知其亲属。
此外,公司2022年8月3日披露,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方勤虎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其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其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重新买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买售后剩余股票而持股5%以上,且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和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董事会不遵守第一款规定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予以纠正。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期限内不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遵守第一款规定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限。
以下为原文:
决定向对方当事人秦虎发出警告函。
方勤虎:

经查,你在担任浙江思泰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你、配偶郭爱兰、女儿方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7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共计103080股,交易金额5012470元,卖出股份共计72100股,交易金额3143104元。同时,2022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2022年7月6日,你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公司股票500股,交易金额为12641元。
上述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窗口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所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上市公司股票买卖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2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