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张女士这两天很苦恼,因为前几天在长沙firamoon女装店的一次购物经历将她曝光在商家网络上,她还被辱骂“以后我们店不欢迎你,赶紧滚。”发生了什么事?
张女士一共试穿了12件左右的衣服,前后用了近一个小时,最后因为价格问题放弃购买,却遭到店家的嘲讽。

因为店员影射她“和农村不一样”,张女士既气愤又委屈,于是在服装店的宣传帖下发表了自己的言论。
事后,张女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删除了该条信息,但所有评论都已被店家看到,随后店家将张女士在店内购物的监控视频上传至网络。
事发后,张女士意识到自己任性评论的错误,主动道歉,希望店家删除网上的视频。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和张女士一起来到长沙菲拉蒙女装店。由于店长不在长沙,记者电话联系了店长。
随后,服装店店长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店长的回复遭到了张女士的强烈反对。她认为双方都有过错,希望对方一边删除视频一边道歉,但店家始终拒绝道歉。

湖南田健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对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监督,有权进行评价。相关评价应客观公正,不得故意损害他人商誉,否则商家有权追究消费者的侵权责任损失。商家未经其许可,不得传播带有他人肖像的视频,否则涉嫌侵犯其肖像权。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权、删除相关视频、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
最终,张女士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这件事,开门做生意,来者都是客。由于从事服装生意,她不得不接受顾客试穿后不买账的情况。冷嘲热讽不是做生意的方式,但作为“上帝”的消费者,也不要太任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看这件事,其实双方都有过错,都需要反思,及时纠正。否则,他们一旦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芒果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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