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可转债交易细则及自律监管指引明确涨跌幅限制并增加异常波动标准

核心提示《经济参考报》记者7月29日获悉,为落实《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业务活动,推动可转债市场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证监会统筹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前期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

《经济参考报》记者7月29日获悉,为落实《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活动,促进可转债市场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 上交所前期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总体来看,市场各方对上述规则的制度框架和主要内容积极支持,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认真研究,吸收采纳了部分意见,并于2022年7月29日正式发布了相关规则。

交易规则根据可转债的特点,在可转债空合理定价的基础上,优化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管,强化风险防控,有利于防止过度投机,促进可转债市场健康长远发展。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明确限价。可转债上市首日设置-43.3%至57.3%的涨跌幅限制,实行20%、30%的临时停牌机制,次日起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二是增加了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的标准。结合涨跌幅调整,增加了可转债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的标准。同时规定,本所可以根据可转债异常波动的程度和监管需要,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或者停牌核查。三是加强交易监管。根据可转债交易机制的特点和防控投机的需要,增加异常交易的种类,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四是加特殊标识。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加“Z”标志,充分提示投资者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根据债券交易规则调整相关报表,如将“竞价交易”改为“撮合交易”。

自律指引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可转债上市、转股、赎回、回售等业务和信息披露行为,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系统性的规范,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交所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吸收采纳了关于完善转股价格修正程序的建议,充分回应了市场关切。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公司应在预期触发赎回或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前五个交易日进行预披露,并在触发日召开董事会,尽快回应是否赎回或修正转股价格。未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视为未行使赎回权或未更正转股价格,以明确投资者预期。二是优化赎回和回售的实施期限。将回售业务准备时间限制在不超过15个交易日,加快投资者资金回笼。要求公司在赎回后留出足够的时间供投资者交易和转股,并在可转债停止交易后留出三个交易日供投资者继续转股,以帮助投资者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此外,自律指引继续保留了原定向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在严格短期交易监管、收紧中介机构责任、加强风险提示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同时,上交所修订了主板和科创板可转债相关公告格式,新增可转债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等公告格式,引导上市公司准确理解适用的可转债业务规则,规范相关公告的编制,提高可转债相关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为推动上述制度安排的落实,上交所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管。根据交易规则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标准。加强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研判分析,研究制定程序化交易监控指标。对引发异常波动或者严重异常波动的,应当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执行强制停课的相关要求。二是压实会员和客户的管理责任。督促会员加强可转债交易的前端监控。会员未能履行职责的,上交所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进行非现场检查或现场检查。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披露重点监控可转债名单。

记者了解到,上述制度安排不涉及一级市场融资政策的调整,不影响可转债市场融资功能的正常发挥,不会削弱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民营上市公司的服务支持。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践行“建章立制、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夯实制度基础,维护交易秩序,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动可转债市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编辑:李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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