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威宁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十一处房屋资产招租公告

核心提示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十一处房屋资产招租 公 告项目编号:WNJY-2020-CQ009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同时受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于2

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1套房屋公告招租,项目编号:WNJY-2020-CQ009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受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于2020年10月23日10:00公开招租以下31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物的基本信息。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为准。2.第一年租金为现场竞价成交价。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会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涨5%。租金必须在每个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否则将收回租赁权。三。展览和咨询时间。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展示,竞买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有疑问,可于2020年10月20日17: 00前书面或电话咨询出租方,逾期不予受理。承租人: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威宁自治县五里岗大数据基地联系人:Guanxi 0857-6229148 1818446182四。承租人资格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五、注册申请1。报名程序:竞买人于2020年10月16日17: 00前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于2020年10月12日9: 00至2020年10月16日17: 00持银行票据及相关证件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2.注册相关证件:自然人注册:身份证原件。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注册: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原件、组织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负责人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交本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报名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电话:0857-7139920。4.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如果投标人参加一个或多个投标标的,只需交纳五千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定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账号:公司名称: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专用账户;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账号:070500130000129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7: 00。六。竞价时间地点:2020年10月23日10: 00。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规则1。竞价方式为加价,除报价低于起拍价者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2.本次招标中的加价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3.投标人以标语牌或口头方式报价,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低于规定的加价幅度。4.一个租户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的物的竞价,可以同时中标多个标的物。5.本次租赁标的物的底价为起拍价。八。租赁程序。发布租房公告,接受报名申请2。现场投标竞买人须凭身份证提前入场并签到。投标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招标主持人、记录员、租用人、监督员到位;宣布现场竞价开始,宣读场地纪律、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明确标物是否有底价;现场招标主持人宣布投标人到场;现场竞价主持人介绍1号标的基本情况、起拍价、涨价幅度;现场竞价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竞买人作出举牌要约或口头要约,竞买人一旦要约,不得撤回;现场竞价主持人确认竞买人报价,继续竞价;现场竞价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无竞买人继续报价的,主持人落槌示意成交,宣布出价最高者为竞买人;现场竞价主持人按照标的序号依次竞价,直至所有标的竞价结束。3.成交确认书确定竞买人后,出租人与竞买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人或竞买人未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拒绝签署交易确认函不能对抗交易结果的法律效力。4.结果公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招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本次招标结果。九。提示1。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相关信息与当前情况不一致的,以当前情况为准,本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缺陷保修。如果你有兴趣,请亲自看样品。未看过样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对标的物物理状态的确认并对此负责。2.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示已知晓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并自愿承担全部。3.与本招标标的相关的工商、卫生、税务等相关手续由投标人办理,后续手续产生的税费由投标人承担。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威宁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做任何担保。税费、水电、通讯、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因生产经营产生的。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装修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可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因装修或拆迁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承担修缮义务。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市政拆迁,出租人不负责补偿承租人装修费用,承租人装修损失由第三方按相关拆迁标准赔偿。同时,租赁合同自承租人搬迁之日起终止,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多退少补。5.投标人应确定序号、位置、面积、价格等。并在现场竞价时特别注意竞价标的与预定标的编号是否一致,以免误竞价,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年租金。未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的,视为放弃租赁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按照现场投标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与其他投标人签订租赁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投标。2.本次租赁的委托方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3.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投标人或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取消竞买人的交易资格,并依法要求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竞买人未签署交易确认书或拒绝签署的;竞买人未签订交易合同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投标人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干扰或影响招标活动;投标人撤回报价。4.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5.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6.招标前,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本公告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公告视为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招租通知有解释权。8、租户:威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威宁自治县五里岗大数据基地联系方式:Guanxi 0857-6229148 1818446182。聘用实施机构: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贵州威宁五里岗工业园便民服务中心A区3楼联系方式:0857-7139920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24日来源:威宁人民政府网编辑陈编辑陈美群编辑赵峰监制:叶启伟总制片人: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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