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吉林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期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新时期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各类学校要开设全员劳动教育课程,不得占用、挪用劳动实践时间。

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学时,职业院校不少于16学时,高等学校本科不少于32学时。各学校要把劳动教育与学生个人生活、校园生活、社会生活有效结合起来,丰富劳动经验,提高劳动能力,深化对劳动价值的认识。中小学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每周工作时间,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

各学校应在校园内建立劳动教育实习场所。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的机制,统筹规划和配置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的劳动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充分利用校内相关学习生活场所,建立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劳动技术实践教室和实训基地,丰富劳动教育资源。鼓励高校发挥专业优势和社会服务功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
中国吉林网纪可APP记者岳明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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