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和辽宁省总工会联合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新工会会计制度教师培训班。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吴香云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的领导和专家亲自授课。市财政局会计科长、工会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在课上详细介绍了新工会会计制度的背景、意义、实施情况,以及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管理。
现行工会会计制度于2010年1月1日实施。随着我国工会的蓬勃发展,工会财务改革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现行制度未能明确区分财政拨款和其他工会经费的使用,支出账户制度与政府收支分类账户不衔接。财政拨款决算编制困难,准确性有待提高,已不能满足工会核算的需要。同时,截至目前,全国工会组织99%以上是基层工会。基本的工会业务比较简单,大部分都是基本的收支管理。多方呼吁在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基层工会的会计科目和报表,以适应基层工会的实际情况,切实减轻基层会计人员的负担。但县级以上工会业务相对复杂,具有组织收入、平衡不同预算年度收支的职能,需要补充完善相关会计处理。因此,新《工会会计制度》修订了符合工作实际的相关规定,突出了工会工作的特点,适应了新时期工会业务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工会财务管理的改革成果,有效满足了各级财政部门和工会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需求。



新的工会会计制度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此次培训将为我省新工会会计制度的顺利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有效促进各级工会组织统一会计准则,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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