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一小学会计被控将元据为己有,元公款挪用

核心提示2022年8月23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五原县第三完全小学原会计张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某某在担任五原县第三完全小学会计期

2022年8月23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五原县第三完全小学原会计张某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部分NPC人大代表、CPPCC委员和纪委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某某利用其经手、管理婺源县第三完全小学财物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该小学社会保险基金共计人民币2020668.79元归本人使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挪用第三完全小学公款共计412715.4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三个多月后,张某某陆续返还409548.96元。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侵占罪和贪污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对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张某某的近亲属也参加了庭审。此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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