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时,公安消防支队向应急管理部移交仪式正式举行。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转制后,将与生产安全等应急救援队伍协同作战。

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这意味着从今天起,有着53年历史的消防队将成为历史。
目前,中国现役消防员17万人,政府专职消防员约20万人。他们365天待命,24小时内随时准备报警。
1989年“8.12”黄岛油库爆炸事故
1998年Xi“3.5”爆炸事故
2003年衡阳“11.3”火灾扑救
2015年,天津港“8·12”爆炸事故...
一代年轻的消防官兵,
在重大事故现场,
用生命玩最美的逆行,
今天,他们将告别军装。
历史:53年的现代消防历史已经结束。
53年的主动灭火历史即将结束,随之而来的是全新的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今天志军就带大家回顾一下这支部队的历史。
专业系统期间
全国解放后,随着全国各地人民政府的建立,人民公安机关先后接收了国民党政府警察机关的消防队。经过对保留下来的消防警察的清理教育,培养吸收了一批进步青年,重新组建了一支新型的公安消防警察队伍。接着,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消防机构,公安部于1955年10月成立了消防局。
义务兵役制改革时期
根据形势需要,中央和国务院决定从1965年5月1日起实行义务兵役制。从此,全国公安消防警察队伍小队长以下的人员全部实行义务兵役制。
在军事拘留期间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消防事业遭受了严重挫折。1969年3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中共文革、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关于招收消防警察的报告》,决定“消防警察的政治思想工作、征兵退伍和一般行政工作,分别由省军区、军分区或警备区管理”。
回归公安机关管理。
1973年10月15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关于公安消防队领导关系的通知》,规定自1973年12月1日起,公安消防队归公安机关统一领导,省、市、自治区公安局组建消防队;市、地、县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分别设立消防支队、消防大队、消防中队。

恢复期
1976年8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全国武警工作会议的报告,决定消防中队干部服现役,其他人事制度不变。自此,消防队正规化建设向前迈进了一步。
纳入武警序列时期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批准公安部党组关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决定将全国现有的实行兵役制度的武警、边防警察、消防警察三个警种,与人民解放军接收的内卫执勤部队统一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这一重大机构改革于1983年1月实施。
这期间,武警总队下设消防部门,支队下设消防部门。1986年前后,从武警总队、支队中分离出来,单独成立消防队、支队,与警卫、边防部队一起归公安部管理。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知的消防队。
过去中国的火灾报警号码是“09”,上世纪70年代以前,中国的专用通信号码是“0”。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通信服务号由“0”改为“11”。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火灾报警电话统一为“119”,是中文“需要救援”的谐音。因为每年的“119”都是中国的防火宣传日,实际上这一天已经成为中国的防火节。
改革:消防部队不再列入武警部队序列。
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部队移交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等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
据悉,10月4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职称条例》征求意见终于结束,提出了消防救援职称制度。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武警部队跨军种改革转型也随即落地。
武警部队所有警种最终转为地方机构明确为:原属武警序列的公安边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官兵集体退伍后,编入公安机关,同时适当调整整合到新组建的国家移民局,其编制为人民警察编制;
原属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总队、武警森林总队官兵集体退役后,建制划归新成立的应急管理部,其编制为行政编制。
原属武警序列的武警黄金部队官兵集体退役后,一方面将企业的部分职能划归中国黄金总公司,另一方面集体转制为自然资源部,编制为财政补贴。
原属武警部队的武警水电部队,在官兵集体退伍后,组建为国有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可以继续使用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这个国有企业的名称。
以先交接后整编的形式,将原隶属国家海洋局领导的海警队伍划归武警,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又称“中国海警”;同时,原负责海关执勤的武警全部撤出,不再负责海关执勤。
武警改革后,新的领导体制是军委-武警部队-陆军领导指挥体制,其结构由“三大兵团”组成,即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高校和科研机构等。
根据改革方案,中国海警局于2018年7月1日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8月28日,武警黄金部队转型;8月30日,武警水电部队转制;9月29日,武警森林部队转型。今天,轮到消防队了。
专家:武警部队体制改革有助于更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能。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受国务院部门领导的现役部队全部退出武警。
《方案》提出,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将国家海洋局领导下的海警队伍划归武警部队,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划归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力量将撤销,武警部队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将彻底理顺。

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所长李维海表示,一直以来,我国武警都扮演着现役军人的角色,但防御性作战职能不够细化。在承担灾难救援者角色方面,武警主体性不足。“该法的精神是,武装力量不仅要进行专项训练,还要根据灾情制定预案,组成梯队,做到有力有序。在执行救灾任务时,武警是否具有优先、重点使用的法律地位,救灾准备是否是武警部队平时建设的重点内容,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平时准备时各武装力量重复建设、针对性不强、专业水平低,而抢着救援、协调性差、秩序混乱、效果差。改革后,将有助于武警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教授曹海峰在接受知乎君采访时表示,消防部队和森林部队从武警部队中分离出来,与安全生产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一起,是我国应急救援力量专业化、一体化、集中化的重大举措,是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进步。有助于高度整合原本分属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力量的合力。也是我国应急救援专业化的关键一步。
后续如何有效落实改革措施,让参与改革的机构和人员尽快转变角色?李维海认为,要加快制定一些法律,如《海警法》、《边海防法》、《移民法》,并对《武警法》、《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进行相应的修改,以法律手段保障机构改革的成果。在立法和修法期间,要注意强化现行机构的责任意识,避免机构改革导致执法弱化甚至失效的困境。
针对改革引起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法律地位、权责、职级待遇、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变化,李维海表示,要及时出台更加详细的综合方案,尽可能消除改革给执法人员带来的心理落差和待遇隐忧。同时,要尽快形成对新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力量的法律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使他们尽快达到新机构的履职要求。
由《政事》采写/倪伟李玉坤编辑,大橙综合自《救火》《一号前哨》图片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