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火源控制

1.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强化值班。市森林防火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设区市,设区市领导包括乡镇和重点林区,乡镇干部包括村和山头,村干部包括平板和刺刀,护林员包括责任区。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森林防火专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成20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区市火灾易发区进行高密度检查。
3.各国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修建围墙或设置隔离网,防止外人进入。昆嵛山保护区、大南山等重点林区的开阔地带,在森林火险高发期实行封闭管理。景区开放区域严格控制,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4.各区市组织乡镇、国有林场、集体林场、村集体组织、民营森林经营单位安排人员对防火隔离带、林道、旅游道路两侧5米范围内的林下杂草、落叶进行紧急清理,重点清理坟墓及其周边、护林房、瞭望塔、检查站、森林办公楼、商店、村庄、军营、企业;非防火期,通过人工切割、喷洒化学药剂等方式,将清理范围扩大至两侧50米。铁路、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天然气管道、县级以上公路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穿越林区的线路两侧和林区内设置的车站周围设立防火隔离带,并清理隔离带内的杂草。
5.森林防火重点乡镇负责组织,以承担森林防火任务的村为主体,全面梳理吸烟人员信息,逐一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有针对性地安排人员加强监管,坚决防止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
6.推广“建立死亡人口台账,加强祭祀人员管理”模式,全面统计死亡人口信息和祭祀时间,安排专人跟踪监管,严防祭祀仪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严禁在林区、公墓、散坟等地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烧纸,通过改花为火种、种植纪念树、清理墓碑等方式,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祀。
7.在占地500亩以上的国有、集体林区,在林缘外500米范围内,每隔100米设置一块“禁火区”界碑,警示进入人员注意森林防火。
8.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发现违法用火,查处违法用火,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度。
02
宣传和教育
9.各区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制作公益短片、警示教育片在电视上播放;编制森林防火建议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泛发布;编写《森林防火安全须知》小册子,内容包括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违法用火的处罚措施、森林火灾肇事者的处理结果等。,且分布广泛。
10.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开展2次,班级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活动。

11.乡镇和国有林场配备万亩以上固定森林防火宣传车,配备扩音、广播等设备,深入城乡社区和林区公路,不间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礼。
12.乡镇车站设置固定防火标志和防火标语。山林主要路口设置智能语音电子卡口和固定防火标志。在以森林景观为主的公共墓地和景区设置宣传站和防火标志。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森林公园和景区门票,写满了森林防火注意事项。每个“村村通”广播每天至少播放五次森林防火信息。
03
火灾监控
13.各级森林防火监控指挥中心24小时运转,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各级护林员配备印有“森林防火”字样的橙色背心,具有夜间反光功能,带GPS定位功能的通讯设备,灭火工具和巡逻记录簿,及时上报火情。两名工作人员将在了望塔和护林室24小时值班,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设备、望远镜、通讯设备、工作记录簿和其他必要的工具。在进入重点森林防火区的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每个地点至少安排两名防火检查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火灾探测设备、摄像机、通讯设备、灭火器、防火防毒面具、记录簿等必要的工具。站内将设置升降杆和进山须知。
04
团队建设
14.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抓好森林防火和扑火检查员专业队伍建设,落实工资待遇,配齐配强森林灭火装备和必要的防护装备。将在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庄建立一个20人的应急小组。加强各级专业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火灾处置和安全避险能力。
05
基础设施建设
15.林区防火道路按照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汽车、摩托车交替步行半小时到达火场,部分高山、深山、远山1小时到达火场的目标修建;对现有的森林消防道路进行升级维护,确保消防车辆通行。

16.采取截蓄地表水和人工补给的方式,按照取水半径1000米和靠近消防道路的要求,规划建设水塘、水库、雨水坑、储水池等设施,储备足够扑救森林火灾的水量。国有林场重点林区实施引水上山工程,逐步达到用水灭火的目的。
06
紧急治疗
17.森林防火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安排专人严密监视卫星遥感信息,第一时间反馈核实。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班组长将迅速组织力量灭火,并同步报火,达到“重兵灭火,同步报火”的目的,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18.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按照《烟台市森林防火灭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施问责,全面压实区、市、镇、村和森林资源管理单位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