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实施办法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近日,深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方案》,全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义务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近日,深圳市委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方案》,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确保一年内有效减轻学生繁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的精力负担,两年内成效显著。全市教育生态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高。

接下来,边肖将带您了解。

工作方案的要点

|“工作计划”治理范围|

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学科和非学科的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其他证照不全的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工作计划”治理内容|

此次规范治理行动主要包括以下5大要点和13个小要点:

大力压缩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模。

1.严格审批校外培训机构。本市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普通高中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和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专项行动期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较现有数量大幅减少。

2.严格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现有的学科培训机构统一注册为非营利组织。做好各年龄段学生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龄前儿童在线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培训班等名义对学龄前儿童进行线下学科培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培训。校外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严禁中小学生在正常上课时间参加校外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 00。网上培训要注意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

大力整治非法培训行为。

3.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严格执行“先照后证”。校外培训机构取得教育部门前置审批后,依法登记注册。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学校登记证的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未通过审批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以机构名义开展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

4.查处非法校外培训行为。

一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培训中的“超纲教学”、“超前教学”、“强化考试”等违规行为。

二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代替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等开展的教育活动。供学生接受全日制义务教育,或者违反规定对初、高中学生进行全日制培训,以及举办与升学或者考试有关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考试活动。以及他们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设的补习班。

第三,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非法培训活动。

四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校外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扰乱招生秩序等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其他违法行为。

5.调查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问题。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建筑防火疏散、非法住宿等消防安全条件,疫情防控存在安全隐患的线下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教学内容和宣传资料存在思想问题影响政治安全的线下和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立即停工、整改、停工并消除重大安全问题。

6.查处违规收费。严肃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单个科目超过60课时的行为,以及收费期限与教学安排不一致时提前收费的行为,全面防范一次性收费过高带来的预付款风险。

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7.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证实的违法行为,通过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虚构师资力量、虚构升学率、虚构试题命中率、虚构教师学历、虚构学生成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手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对学校、教师、主办方等进行商业贿赂和商业混淆的违法行为。为了招生。

8.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收费行为。

二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采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定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三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时不明码标价、提高课程价格、班级套餐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9.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加强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和监管。督促涉嫌不公平、不公正的相关合同格式条款的提供者限期整改。

10.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广告。

一是严肃查处利用科研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推荐和认证,并冒充专家、教授等。误导学生。依法严肃查处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相关广告,重点曝光典型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广告案件。

二是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网络平台发布、播放广告的行为。

三是严肃查处中小学、幼儿园商业广告活动,以及使用中小学教材、教辅、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行为。发布或伪装广告。

四是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查处校外培训中的其他违法行为。

1.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聘用人员行为。严肃查处中小学聘用在职教师兼职任教、聘用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从事学科培训、聘用有犯罪记录人员、违规聘用外国人、聘用外国人出国开展培训等违法行为。

12.清理校外培训机构非法金融行为。清理学科培训机构资本化运作。清理上市公司通过股市融资投资学科培训机构或按规定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学科培训机构资产的问题。清理外资通过并购、委托经营、连锁加盟、按规定使用可变利益主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培训机构的问题。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违规开展分期贷款业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加强治理中的风险防控。

13.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本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提供政策支持,妥善安置培训机构教职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妥善处理与校外培训相关的舆情、信访和各种矛盾。

|工作计划的要求|

市、区成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班,组织、协调、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这一规范性治理行动持续一年:

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

摸底、宣传、动员阶段:摸清各市、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并进行汇总分类;

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

集中管理阶段: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自查和集中检查;

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

巩固提升阶段: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随机跟踪监管,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巩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及时发现和查处新问题。

内容:深圳特区报、深圳教育

编辑:蔡芸

点评:肖钢、黄春、刘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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