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教师办培训机构被关,宜昌禁止开展学科素质类培训

核心提示湖北宜昌:学龄前阶段禁止开展学科、素质类培训近日,根据湖北省宜昌市教育局官网信息,宜昌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宜昌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宜昌将集中

湖北宜昌:学前阶段禁止纪律素质训练。

近日,据湖北省宜昌市教育局官网信息,宜昌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宜昌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宜昌市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集中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活动监管整改工作。通知明确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要规范管理,重点对教学资质、教学内容、广告宣传、预收费等进行监管整改。

重点要求中,严禁培训机构开设学前儿童全日制培训班,严禁开设高中艺术考生文化备考全日制培训班。同时,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补习、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对中小学生开展教育培训。

陕西汉中:暂停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预收费。

7月16日,一份由汉中市汉台区教体局发布的《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预收款的通知》在网上热传。通知强调,自2021年7月16日起,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预付款,后续政策待省市公告后另行通知。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执行。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责任。

对此,焦培校长向汉中市汉台区教体局进行了求证。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文件内容属实。“通知没有问题。刚发出去的东西,可能会有一些修改,但整体意思没变。之前收过费的机构现在还在正常上课。我们想提醒各位家长,如果是义务教育学科培训,不要再收费了。如果现在缴费,政策变了可能很难退费。这主要是对家长的警告。”

江西景德镇: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明确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暑期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并成立联合执法队。由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共同参与,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以下情况,将坚决予以取缔,并下发停业通知书: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消防检查不合格或者消防检查不合格的;

二是学科培训严重违反中小学生课程设置,超出大纲引领教学,大力提倡“奥数”、“奥数”、“奥数英语”;三是聘请在职教师任教,或公开宣传聘请在职教师任教;

4.无证或无照开展培训活动。

部门四:中小学不得在校园内设置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近日,为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满足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求、推进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提出了要求。指出校园内不得设立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出售高盐、高糖、高脂肪的食品和酒精饮料。

原基础教育处处长:正在制定规范校外培训的“后续政策”。

7月15日,在2021中国互联网大会数字教育论坛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原司长王透露,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之前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两个文件,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第三个文件,估计7、8月份会出台。

王的“两个文件”是指2018年初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2018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王分析指出,此前的文件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和有序发展的三点内容:

首先提出对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鼓励培养学生兴趣和创新精神的培训。第二,科目训练应该限制,但不是禁止。

三是严禁超招生与培养挂钩,完善分类管理。

一家退休教师开办的培训机构被取缔。

7月14日,马圪当派出所民警在吴家湾村干河自然村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户人家已经入住了15名7至14岁不等的小学生,一名老师正在进行课后辅导。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农家店只挂农家店的牌子,不从事农家店的经营活动,并在店内发现了“南太行隐居部落学校”的招牌。

据了解,该校校长刘某某是河南退休教师,夫妻二人在南某租住当地房屋,双方未签订任何租赁协议。

检查中发现,这家校外培训机构在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授课,授课人员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此外,管理秩序混乱,消防设施不全,内部电线凌乱等,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根据晋城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暂停晋城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通知》,马派出所乡政府、乡教办当场依法取缔了这家校外培训机构,并及时联系、通知学生家长于7月15日上午全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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