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培训机构房租减免申请

核心提示各会员单位、各位教育培训机构房东:今年,新疆连续两次遭遇新冠疫情的爆发,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雷霆之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本次疫情,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果断的科学防控,

会员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的业主:

今年,新疆连续两次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决打赢了疫情防控战!面对此次疫情,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果断科学防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目前,经过全区共同努力,乌鲁木齐大部分地区已解封,大部分地州已逐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外防投入、内防反弹”,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后疫情时代,疫情防控将进入常态化阶段。

疫情防控期间,全疆所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培训活动,部分民办教育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为自治区抗击疫情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体现了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连续两次疫情导致自治区民办教育机构自1月23日以来连续第八个月无法正常开门,对其经营发展造成极大冲击。导致大部分培训机构、幼儿园及相关单位陷入租金成本、人员工资、流动资金压力等诸多困境。

在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全国大量房东主动为租客减租、免租,用行动诠释温暖!武汉、大连、北京、广东、深圳、宁波、重庆、上海、山东、四川、山西、海南等地相继出台疫情期间的租金减免措施。8月26日,为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稳步发展,自治区发布实施了最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政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租国有资产房屋,7月起免收3个月租金。对租赁非国有房屋进行经营的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缓收房屋租金。”同时,对于以房屋租赁为主营业务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级财政也会给予适当补贴。“各级税务机关将继续对商业用房、商场、市场、工业园区等出租方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即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疫情期间对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应的月租金减免幅度减免租金。”

有鉴于此,我们真诚希望各位楼主以实际行动为自治区教育培训事业做贡献,特此向各位楼主发出以下倡议:

地主既是为自治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场所的合作伙伴,也是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同志。国家富强不易,但团结就是力量。希望各位房东朋友按照法律法规和条件,减免自治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租金。与楼主荣辱与共。您的租金减免将有效缓解民办教育机构的经营压力,您的爱心将释放强大的正能量,推动民办教育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再次感谢大家对自治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支持和厚爱!我们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地主朋友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会彻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新疆民办教育的未来会更好!

德隆学校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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