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霍刚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手机、电脑、电视机……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都被广告占领了。这些广告展示的内容多种多样,出现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但它们也有一个共同点:令人生厌,无法关闭。

现象:
电子设备充满了广告。
又到午休时间了。市民张越拿出手机,点击浏览器,一则广告持续了几十秒。然后,五颜六色的图片和各种信息覆盖了原本很小的屏幕。
在搜索框中输入想要查询的关键词后,搜索引擎显示的界面中,有近一半都标有“广告”字样。翻了半页后,张越终于在广告堆里找到了他想要的信息。
张越说,她已经能够“习惯性地忽略”全屏广告的情况。
与此同时,徐女士打开家里的电视,首先出现了一则创业广告。她找到想看的电视剧,然后打开。又是一个120多秒的广告。
“现在我点击‘播放’后,就去倒一杯水或者拿一袋零食,丝毫不耽误看剧情。”徐女士说,除了视频开播前的各种硬广告,很多电视剧或电影都会在里面设置软广告。计算一下,如果要看一个小时的电视剧,至少需要十分钟的广告。“不管你用手机、平板还是电视,广告都很多。”
市民周信平时比较关注各种热点新闻,但也受到层出不穷的广告的困扰。他说,随便搜个热点新闻,点开链接就行了。除了新闻正文,旁边的位置往往是各种“牛皮癣”。“一不小心碰到,就会直接跳转到相应的广告页面,有时还会出现尴尬的内容。”
询问:
发布广告的方式多种多样。
搜索引擎竞价推广、软件启动广告、视频网站插入广告、网页弹窗广告...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广告从一些意想不到的地方冒出来。
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电脑开机后闲置一段时间,屏幕右下角出现各种各样的广告弹窗。“五颜六色,大大小小,让人心烦。”谈起这件事,市民李明很气愤。
前不久爸妈和李明说家里电脑不好用了,让他看看怎么回事。于是,李明对父母的电脑进行了一次“大清洗”。他惊讶地发现,一款专注于电脑防护的安全杀毒软件有“从内部窃取”的嫌疑。
李明说,这个软件在“弹出保护”功能中有自己的弹出功能。“焦点资讯提醒、产品推荐提醒、主动追剧提醒...一直给你推送广告,这些都需要自己手动关闭。”
此外,李明介绍,软件的“开机助手”功能中有“不定期开机提示”和“焦点信息”;在“木马查杀”功能下,有“内容推荐提示”。他粗略数了一下,仅这个所谓的“安全软件”就包含了五六个广告推送入口。“虽然名称不同,但换汤不换药本质上是用于广告推送。”
让李明惊讶的是,一些看似与广告“脱节”的软件,也成为了广告推送的入口。
在帮父母清理电脑的过程中,李明发现,浏览器、WiFi热点软件、输入法,甚至压缩软件,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种电脑软件都会给你提供“信息”。“很多软件不仅越来越‘臃肿’,还会做推送广告之类的事情。怎么才能让大家的评价都好?专心做他们的主业不好吗?”

无奈:
互联网广告“关不掉”
电子设备上的广告除了无处不在,还有一个特点——“关不掉”。
李明说,他在整理父母电脑的过程中,点击了广告页面的“不要再显示”按钮,或者关闭了软件中的推送功能,但这些措施都没有太大帮助。过一段时间,那些弹窗或者推送还是会出现。
“没办法,只能卸载一些软件。”李明说,父母缺乏电脑知识,他不敢一起卸载安全软件,只能让父母继续忍受它的“骚扰”。
据了解,很多人在使用智能设备时都有“被迫”观看广告的经历。
上海市消保委发布的《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报告》表明,他们在连续15个月对1600款不同类型的APP进行监测后,发现“无法关闭”、“无法选择”等问题突出。特别是关闭微信的个性化推荐广告,要经过11道“关卡”。
根据上海市消保委的论证,消费者要经过“我-设置-关于微信-隐私保护指南-其他-隐私政策-广告-关于广告-管理-登录-个性化推荐广告”11道“关卡”,才能找到“关闭按钮”。
整个过程,路径设定诡秘曲折,收尾过程复杂。更讨厌的是,关闭个性化推送并不意味着没有广告,而是广告没有针对性,只有半年有效期。
此外,记者还发现,上述过程中的“登录”状态经常无缘无故失败。在“非登录”状态下,默认开启广告个性化推送。换句话说,你最终关闭的“精准推送”,往往会在你不知不觉中自动开启。
通过对600款app的广告行为分析,上海市消保委还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app没有“关闭按钮”,因此在使用前要“欣赏”不同时长的广告。
声音:
“疯狂广告”何时停止?
广告内容凌乱,涉嫌虚假宣传,甚至存在木马植入、信息欺诈、强制消费等诸多问题...有市民表示,相关部门应该严格管理这些广告。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在互联网网页上以弹窗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标注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广告“关不掉”明显违法,但为什么这种行为屡禁不止?
上海市消保委的调查显示,2019年,中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超过4300亿元,“卖广告”是互联网公司最主要的流量变现方式。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本质上,APP广告“无法关闭”不是技术障碍,而是利益使然。
另外,弹窗广告之所以让用户烦恼,是因为其违法成本太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未明显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最高罚款3万元,处罚对象是广告主。换句话说,技术上无法关闭广告的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每次被处罚都能全身而退。
对此,有评论认为,对弹窗广告的管理应该增加违法成本。比如提高罚款额度,对屡犯者进行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移除APP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