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创业板改革大幕拉开。

深交所修订了创业板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普通投资者密切相关。
在创业板注册制下,投资者应该做哪些准备?中证君盘点了创业板投资的十大变化!
1.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从10%提高到20%。
2.IPO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
3.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和60%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4.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价后,根据收盘价买卖股票。
5.增加连续竞价期间的“价格笼子”,规定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买入价格的102%,申报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基准卖出价格的98%。
6.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交易。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普通投资者,需要重新签订新的风险揭示书。
7.对于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加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24个月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8.取消当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投资者可以在纸上或电子版上签字。
9.限价申报不超过10万股,做市申报不超过5万股。
10.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的上市股份,从第一个交易日起就可以作为两个融合标的。
增减幅度放宽至20%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要充分考虑创业板股票投资者的权利和交易习惯,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基本保持不变,对新开户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设定要与风险相匹配。
27日晚,深交所还发布了配套制度安排——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完善创业板IPO初始交易机制
提高创业板IPO初始价格发现效率,一是增加无涨跌幅天数,前5个交易日设置无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和60%两个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股票拍卖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至20%。

实施下班后定价交易
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将盘后定价交易申报与当日收盘价一一匹配,满足投资者根据收盘价进行平仓的交易需求。
在连续投标期间增加“价格笼子”
加强对拉升、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的防控,防止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和持续过度投机,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买入价格的102%,申报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基准卖出价格的98%。
设置单次申报的最大数量。
为减少拉升、打压、平仓、涨跌停、短线炒作股票等异常交易行为,设置了单笔申报数量上限,即单笔价格申报数量不超过10万股,单笔市价申报数量不超过5万股。同时,保留现行的创业板每次最低申请100股的制度安排,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
调整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指标。
根据创业板股票的波动情况,调整交易信息披露指标和门槛。具体来说,一是修改有涨跌停板的股票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数门槛,将当日收盘价偏离值由7%调整为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数由20%调整为30%;二是修改交易异常波动指标,将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累计偏离值调整为20%至30%,取消其他异常指标;三是增加了严重异常波动指标,即连续10个交易日内发生3次同方向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值累计达到+100%,连续3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值累计达到+200%。
优化两家公司的交易机制。
为了提高市场定价的效率,改变“单边市”的问题,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的上市股票从第一个交易日起就可以作为两个标的。
添加股票特殊标志
1.为不盈利、有投票权差异、有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增加特殊标识;二是提醒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新股上市初期要做好标记。
新开资产门槛10万元。
此外,深交所还修订发布了《创业板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深交所表示,从维护市场稳定和防范风险的角度,考虑现有创业板市场基础和投资者情况,将配合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进一步优化适当性管理要求,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本次修订遵循存量不变、增量优化、风险匹配的原则。一方面,目前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基数较大,需要兼顾股票市场平稳运行,注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平衡性。另一方面,创业板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各项基本制度。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需要与之相匹配。
此次修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在注册制下参与创业板股票IPO需要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二是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加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24个月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第三,适应信息技术发展,方便投资者,取消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投资者可以在纸上或电子版上签字。
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此外,创业板投资者的适当性准入要求与科技创新板存在一些差异,是否会影响科技创新板市场的流动性?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和科创板都承担着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两个板块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科技创新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
同时,科技创新板允许不盈利的企业上市,而改革初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都是盈利企业。因此,两个板块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存在差异,符合两个板块各自的定位和实际情况。目前创业板虽然投资者比科创板多,但两个市场在规模、体量、上市公司数量上都不一样,不能简单以投资者的绝对数量来判断市场流动性。此外,两个部门的制度安排将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评估和改进。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正伟认为,创业板注册制扩容不会给市场带来压力。从潜在投资者的角度来看,a股目前并不缺钱。关键是看创业板注册制有多大吸引力。
“如果一家性价比高的公司能够上市,实际上会激发市场的投资热情。所以不能简单的认为如果更多的公司上市,这个市场就会受到不利影响。大家常说‘流水不烂,户户不忠’。新的、更有活力的公司冒了出来,老的、不活跃的公司按照规则逐渐退出市场。其实是市场保持活力和财富效应的一个基础。”鲁政委进一步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