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汽车摇号规则

核心提示6月21日,海南省交警总队对《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管理办法》主要条款解读 一、办理哪些业务需要取得指标?本省区域内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具体指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迁入本省各

6月21日,海南省交警总队对《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主要条款进行了解读。

一、什么业务需要获取指标?

本省单位或个人新增或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

具体是指车辆注册地;转让;共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省内各地区变更登记;迁出省后的迁回登记;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出租车、旅游车、旅游客车、公路客车和出租车辆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等车辆在办理相关业务登记前,应当取得小型客车指标。

二、年度额度如何确定?

每年配额由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环境承载能力和道路交通状况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的分配方案。2018年8月至12月分配额度将在机构摇号前公布。

三、指标有几种类型,如何获取?

微型客车有三个指标,分别是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是指通过摇号、摇号或竞价等方式获得的指标。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后直接获得更新指标。其他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直接申请的指标。

4.个人申请指标需要什么条件?

应符合四个条件:一是户籍在本省的个人【包括:本省户籍人员;现役军官和中士以上的已婚士官;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满48个月或满24个月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二是本省无注册小客车;

三是没有其他应当报废而未注销的乘用车;

四、持有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备注: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按个人相关规定执行。

5.单位申请指标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本省注册的单位没有其他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指标:

企业具有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或当年新注册企业在省内纳税总额在1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在5人以上;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6.如何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可登录指定网站注册账号-申请并选择新能源公交车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系统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按照有效编码的申请时间顺序获取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证书。

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在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监管服务窗口办理。

七。普通小客车指标如何申请?

可登录指定网站注册账号-申请并选择普通小汽车竞价或摇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根据摇号或竞价中签结果获取指标证书。

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在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监管服务窗口办理。

八。如何确定应用代码的数量,如何使用?

号码确定:一个人只能获得一个申请代码。公司每年可以获得的申请代码数量根据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企业或新注册企业最近一年累计纳税额10000元以上的,可获得1个申请代码;纳税入库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增加1个申请代码;企业申请代码累计达到4个后,纳税入库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增加1个申请代码;企业申请代码累计达到8个后,纳税入库总额每增加500万元可增加1个申请代码;企业申请代码总数达到12个后,纳税入库总额每增加2000万元可增加1个申请代码。

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在5人以上的当年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每20名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可增加1个申请代码;企业申请代码累计达到4个后,每50名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可增加1个申请代码;企业申请代码累计达到8个后,每200名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可增加1个申请代码;企业申请代码累计达到12个后,每500名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可增加1个申请代码。

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获得一个申请代码。

编码:公司取得指标后,当年申请编码数相应减少。符合多个申请代码条件的单位,每年最多可申请2个行号的申请代码。一个应用代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九。申请代码的有效期?

若公司获取的有效代码未能获取指标,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配置。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由单位重新申请。

个人取得的有效代码有效期为6个月。如果有效代码未能获得索引,将在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配置。个人需要延长代码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在服务窗口申请延期。代码有效期自资格复审之日起延长6个月。如果没有及时申请延期,代码将自动失效。

X.如何审核申请资料,如何处理异议?

监管机构汇总指标申请,于每月8日24: 00前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部门应在收到监管机构下发的申请人资料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监管机构。监管机构应收集审计部门反馈的审计结果。符合条件的申请应确认申请代码为有效代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监管机构应于每月22日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经监管机构会同相关信息审核部门审核,异议成立的,应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的申请代码自动纳入下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XI。摇号加工

摇号的组织:增量指标摇号由监管机构统一组织,每两个月摇号一次。

摇号:控制系统统一摇号,单位和个人分别摇号。应当依法经彩票公证机构公证。

摇号时间:监管部门于摇号当月9日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计划配置数量,并于当月26日组织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摇号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监管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今年第一次摇号定于2018年8月26日。

十二。投标过程

招标机构:监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承担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招标的具体实施工作。

招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月15日前发布增量指标招标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交付指标数量、竞价时间、竞价规则、支付方式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月25日组织指标招标。如果招标时间发生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备注:2018年暂不组织招标,以公告为准。

招标方式:单位和个人分别招标。投标人申请投标的,应按每个申请代码1000元的标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底价为10000元。招标在网上进行,遵循“价格第一、时间第一”的原则。竞价指标量化投放时,按照竞价人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进行交易;如果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则按报价时间顺序完成交易。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招投标系统记录为准。

招标结果: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时间届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招标交易结果,招标应当依法经公证机关公证。监管机构应当在竞价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分配结果,并向已付清竞价交易金额的购买者发放指标证明文件,获取指标。

十三。申请更新指标的条件、程序和特殊情况?

条件:个人名下注册小客车超过3辆的,只有3辆车可以直接获得更新指标。单位名下注册小客车可直接获得更新指标。

程序: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办理完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省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更新指标。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资格。申请将通过监管网站提交,并由系统自动审核。审批通过后,直接下发更新后的指标。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在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监管服务窗口办理。

更新指标按类型分为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和其他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人原使用新能源小客车的,只能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特殊情况:1。2018年5月16日零时前,单位或个人注册登记的小客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的,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2.名下有依法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机动车,但未办理的,无法取得更新指标。3.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生成更新指标。

十四。指标的获取和使用

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在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在当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指数有效期为12个月,不得转让。单位或个人应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通过摇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只能用于新能源小客车注册登记;普通小客车指标可用于所有小客车登记。

十五。其他指标

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后,监管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及时出具其他指标证明文件。具体情况包括: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定额管理的单位增设小客车;2.中国驻外外交官自带客车到海南进口;3.单位需要登记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专用载客汽车;4.本省人才引进政策对相关人员给予优惠用车的,按相应政策办理;5、省招商引资政策给予相关企业汽车优惠的,按相应政策执行;6.单位或个人需注册营运客车;7.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变更为无本省登记小客车的;8.因离婚、继承等原因需要由个人办理过户登记的乘用车;9.单位名下在本省注册登记的微型客车,因资产重组、整体资产交易或重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单位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转移到其他下属单位的,需要办理转移登记;10.车辆被盗抢后,按规定申请其他指标;11.本省户籍变更的,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辖区。

十六。《管理办法》中术语的含义:

小型客车是指符合国家公共行业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和《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的小型、微型客车,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调控的车型。

新能源客车包括国产新能源客车和进口新能源客车。国产新能源微型客车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车辆出厂合格证》中标注的新能源汽车;进口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机动车检验单上标注的新能源汽车。

普通乘用车是指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乘用车。

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是指符合国家公共行业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中机动车使用性质明细清单要求的微型客车,使用性质为“消防”、“救护车”、“工程救援”。

无本省注册登记的小客车,是指其名下无本省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客车,且没有取得合格的有效指标或更新指标。

标识是指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所列的标识。

入库税款总额是指企业向本省国税、地税部门实际缴纳入库的全部税款总额,不包括滞纳金、罚款和退税。具体金额以税务机关确认为准。

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是指1-12月份上一年度平均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

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是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载客汽车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单位是指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存量二手车是指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在2018年5月16日零时前已经收购并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和公证的车辆。二手车存量的具体信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来源:南方都市报记者:王海南省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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