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2 13:50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闫明芬通讯员沈黄晓华
11月19日,市环保局邀请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两名专家,对71家废水废气涉污重点企业、23家环评单位、各镇、开发区经开中心负责人进行培训。这也意味着,我市排污权电子竞价交易正式启动。

据悉,今后项目建设单位所有新建、改建项目都要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参与嘉兴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组织的电子竞价,购买排污权指标。不购买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开工。
制度保障,有序推进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购买、转让、出让依法取得的排污权指标的交易行为。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出售还是购买排污权,都要先向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2008年,桐乡计划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在嘉兴市环保局的指导下,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桐乡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从此排污权交易有了政策依据。
2009年4月,桐乡排污权交易中心正式成立。配备专职人员,委托相关专业公司设计开发排污权交易平台软件管理系统。全市排污权交易企业的交易凭证、排放数量、生产情况等基础数据全部纳入电子平台管理。这样,排污权交易工作实现了全面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初始环境资源的批准和合理分配是排污权交易的关键环节。
自2009年8月起,桐乡市根据嘉兴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启动了全市排污企业初始排污权分配的核定工作。也就是说,没有排污权的企业是不允许排污的;有排污权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量排放污染物,绝不允许超标排放。
但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的推出,改变了以往的排放指标分配模式,更有利于加快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企业可以在浙江省内进行排污权登记、受理和审核、激活登记、发布公告、进行竞价等电子化竞价操作。
从单纯的行政管理到“行政+市场”管理,再到走上法制化道路,桐乡的环保管理逐步走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

深化改革,见成效。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始于2008年。目前,我市已实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自2008年起,我市所有新批建设项目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并将排污权交易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查的前置条件。
数据显示,试点以来,桐乡市共有249家企业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其中化学需氧量511.5吨、氨氮15.1吨、二氧化硫484.7吨、氮氧化物1147.8吨,交易总金额2388万元。
作为我市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排污许可证有偿使用和交易现已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企业治污积极性,优化了环境资源配置,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了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今天的桐乡环境宜人,其中应该有排污权交易的贡献。有了这些制度的保障,桐乡的经济发展走上了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