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矿产资源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黑龙江省鹤岗市东方红乡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鹤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黑龙江省鹤岗东方红乡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受托方和矿业权交易平台

转让方: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探矿权转让情况简介

三。投标人的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性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且不在失信或严重违法联合惩戒名单中。三。投标人的资格

四。交易方式、公告和上市时间

交易方式:本次探矿权转让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公告:2022年7月15日9时至2022年8月11日15时。

上市时间:2022年8月12日9: 00至2022年8月25日15: 00

动词 (verb的缩写)获取上市文件的途径及申请注册的起止时间和方式

有意竞买人可于2022年7月15日9: 00至2022年8月11日15: 00,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下载本项目出让文件。

六。确定竞争对手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截止时,部分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而进行电子竞价,通过电子竞价确定竞买人。

2.上述探矿权转让不设保留价,按照报价不低于起拍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七。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处理

1.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15日9时至2022年8月11日15时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于2022年8月11日15时前通过交易平台查询是否具备竞买资格。

2.获得竞买资格后,需于2022年8月11日15: 00前将竞买保证金全额缴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出的账户,方可参加挂牌活动。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3.未中标者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探矿权转让收入。

八。风险警告

1.此次转让的探矿权是风险勘探,具有很大的投资风险。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和考虑勘探结果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的自然风险。投资和安全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视为无异议接受出让文件和地质资料,并对挂牌活动中涉及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投标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明、政策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要求退款或索赔。

4.竞买人取得勘查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完善土地、林地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九。如何处理对交易探矿权的异议

如对公告期内探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请书面联系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468-3358360

X.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其他形式的注册,如电子邮件、电话等。,本次转让活动不接受;本次转让不接受申请人的联合投标;本次转让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提及的资金均为人民币;中标人确定后,将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中标人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探矿权转让收益。未按时交纳的视为放弃,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重新挂牌造成的损失。除标的物转让外的问题和矛盾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本次探矿权出让的交易结果将于本次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鹤岗市政府网站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与本公告相关的信息、与本次探矿权挂牌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和公示,将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鹤岗市政府网站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步发布。

十二。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468-3358836

鹤岗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5日

【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_网络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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