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链防腐!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七组、市国资委纪委打出六项“组合拳”

核心提示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 通讯员 马茹冰 毕立标为进一步加强国企采购交易关键领域综合监管,防范廉洁风险,近期,按照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统一部署,深圳市纪委监委派驻七组、市国资委纪委会同监督稽查处,修订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通讯员马如冰毕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采购交易重点领域的综合监管,防范廉政风险,近日,根据区域性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验的统一部署,深圳市纪委监委派出7个组,市国资委纪委会同监督检查室修订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采购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并正式印发。

《指导意见》从责任体系、制衡机制、分类集中采购、竞争性招标考量、全链条管控、联合监管等六个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监管,促进降本增效,预防腐败。

《指导意见》提出——

■采购监管要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优质精品项目;

■坚持择优招标、优质优价相结合,追求全寿命周期综合最佳性价比;

■坚持廉洁与效率的统一,优化采购链条,实施公开、透明、合规的采购。

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意识。

《指导意见》明确,市国资委应当履行监管职责,推进采购平台建设,加强对企业采购的指导和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廉政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

专业采购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交易服务,满足采购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完善制衡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指导意见》强调,法定代表人虽不参加采购领导小组,但可对领导小组的决议提出质疑或质询意见,按企业重大决策权限审批相关文件,对有重大疑问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决策、组织、技术、监督的分离制约机制,细化权责边界,做到采购需求、组织实施、审批事项不由同一岗位承担。

监理人员不参与所监理项目的审批或决策,也不担任所监理项目的评标或定标委员会成员。

实行分类集中,降低采购成本。

《指导意见》提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依法招标。如果不能在项目所在地进场,可以在采购平台投标。

对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鼓励企业批量集中采购,需求相近。同时,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采购为主,其中大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应进入符合国资监管要求的平台全流程交易。通过集中采购,提高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

尊重客观需求,促进优质高效。

《指导意见》提出,要客观考虑不同项目竞争性招标的重点、标准和运作方式,并做出说明。对技术复杂、服务质量要求高的项目,优先选择优惠招标,对标准统一、技术简单的项目,优先选择合理招标。

为提高采购模式选择的灵活性,对非依法招标项目采购模式的应用进行总结,供企业参考,明确适用条件,引导企业根据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地选择采购模式,提高采购效率。

此外,共享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评审专家等平台数据资源,提升国企整体采购质量和效率。

加强链条控制,规范采购行为。

《指导意见》对市场调研、采购需求、采购方式、文件编制、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全链条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强调要明确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班子、采购领导小组等主体的决策权责边界,避免重复决策;实施采购标准化和菜单化,优化审批流程。

要求企业完善专家动态管理和解聘制度,完善供应商履约评价机制,实行优质合同续签奖励和黑名单制度,一票否决不诚信行为。

对于需要评价分离的项目,必须提前制定定标规则和方案,并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全程同步监控,实现精准监管。

《指导意见》明确,由企业纪委牵头的联合监督委员会统筹内部监督资源,综合运用专项审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非公开竞争、评标与定标分离、预选招标、保密和异地项目采购的重点监管。

开发采购全过程同步监管系统,实现对合法和非合法招标项目、本地和异地项目、线上线下交易项目的全监管覆盖,风险预警、实时统计分析、及时纠错整改,监管的精度和广度不断提升。

来源:深圳国资

点评: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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