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电脑的普及,学习课程也不再局限于课堂上,各种线上教育APP犹如雨后春笋一般,迅速“冒芽”,而其中“腾讯企鹅辅导”就是腾讯公司推出的一款针对中小学生学习的在线教育辅导网站以及应用软件。
腾讯状告掌门1对1,获赔25万
近日,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与掌小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腾讯在UC浏览器中搜索“企鹅辅导”、“腾讯企鹅辅导”时,都出现了掌门公司运营的“掌门1对1”商业广告,且广告界面中掌门提供的服务与“腾讯企鹅辅导”构成相同服务,致使普通用户误以为相关搜索结果是有腾讯公司提供的,进而选择购买课程等。
“掌门1对1”同样也是为中小学生提供在线辅导,和腾讯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由此腾讯公司认为,掌门公司涉嫌恶意抢夺其平台流量及用户,导致其失去了大量潜在客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但在掌门看来,随着“双减”政策的出台,掌门已脱离了线上教育业务。并且自己仅在2020年1月至6月投放了“企鹅辅导”的关键词,时间较短,之后也快速的删除了该关键词,将消极影响降至最低。其次,掌门公司的主营地在上海,腾讯公司则在深圳,双方的地域范围相差很大,所以两公司间的竞争力有限。
法院经审理认为,“企鹅辅导”作为关键词竞价排名这一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最终判决掌小门教育公司需赔偿腾讯公司共计25万元。
关键词推广概念
关键词推广,也叫竞价排名,是搜索引擎服务商的一种商业模式,即利用搜索引擎技术,将购买关键词的客户指定的网页链接与某关键词相连接,并将该链接在搜索结果列表中的排序提前。通常情况下,竞价排名购买者通过推广网站信息内容会获得更多的关注和商业机会。
关键词推广中的商标侵权类型 在关键词推广的商业模式中,参与竞价的商业机会远高于未参与者,若竞价排名者选择他人的商标作为关键词进行推广,则有可能对商标权利人造成一定的影响。 1.商标性使用是判定商标侵权的依据
传统的商标使用方式只是将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结合用于自己产业的发展,作为普通公众来说,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商标的使用。
而在关键词推广中,虽然不能很明显的能感受到商标使用,但是商标的基本功能还是发挥了作用,仍有可能构成商标性使用。不过不是所有使用他人商标作为关键词推广的都是商标性使用,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此案件中,掌门使用了“企鹅辅导”的关键词用于推广,虽然为其带来的实际收益较低,但还是构成了商标性使用,进而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2.关键词推广过程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标识
如果仅仅将他人的商标标识作为关键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较低。
但如果搜索结果指定推广链接的标题、描述等带有误导性的用语,导致消费者混淆,则这种情况被视为商标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会大大提升。
总而言之,使用他人的商标进行推广的风险很高,但由于关键词推广行为的表现多种多样,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也存在不同的因素,所以即使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但也需参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来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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