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专业课

核心提示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2022年度应

省直单位、地方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贷要求

2022年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少于30学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学科学分不低于60学分。2022年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期满的,不再申请补课。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学历教育的人员,在校期间已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在校期间不需要继续教育;毕业证书可以在毕业当年上传,以确认毕业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广东省“十四五”会计改革发展规划及相关内容:

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应用指南的相关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的体系、解释及相关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准则等相关内容;

会计相关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内容;

拓展业务语言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基础知识;

会计信息相关内容;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人士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的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督促辖区内教学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注册继续教育学分,确保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四、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和学分登记管理。

省直单位应督促所属会计人员在“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采集信息,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在服务平台进行2022年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扣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学习的具体操作模式如下:

需要公共科目学习。省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共必修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要完成相关课程并参加考试,才能获得公共必修课的学分。

专业科目学习。省直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学习形式可以通过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式完成。具体内容及学分转换标准见附件,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本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程”选择一家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程培训。

2.通过面授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直单位选择有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纳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委托高等学校、省级以上会计行业协会开展面授继续教育的,由高等学校、省级以上会计行业协会对面授机构进行备案,记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只需网上提交电子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申请学分完成继续教育,需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对于需要会计人员自行申请并经财务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本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转换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学分申请项目进行申请。相关材料只需以电子形式在网上提交,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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