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行次2至6是考察六大经济业务在单位的适用情况

1、行次4,六大经济业务除“建设项目管理”以外,其他五项业务在所有单位都是适用的。在市政大楼集中办公的市直机关单位可以选择“建设项目管理”不适用。
2、行次5是六大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领域”,在内控建设初期阶段,我们建议单位只需要把财政部要求的六大经济业务做好就可以了,因此不需要在行次5填写内容。
行次5与报表“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相对应,如果行次5填写单位有适用的其他业务领域,那么在“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就要上传相关的制度、流程图。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文件要求,公立医院内控的范围在财政部要求的6项业务基础上扩大到了12项,所以,公立医院应该是在行次5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中填写或上传医疗业务管理、医联体管理等6项专项业务的信息资料。公立医院本次编报报告是否需要在行次5填写内容,应该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
如果单位有“不适用”业务,需要在“佐证材料”列上传“不适用”业务的证明材料,一般是单位自拟一份文档,简单说明某项业务不适用于单位的原因,加盖公章即可。
二、行次7-18是考察六大业务岗位管理的情况,包括岗位职责和不相容岗位分离两个方面。
1、行次9,《内部控制规范》第十五条的要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所以行次9都应该选择“是”。
如果单位人事科制定了岗位职责文件,可以在“佐证材料”列上传这些文件。如果没有,金方策客户单位可以拍照上传《内部控制手册》中的《关键岗位分岗设权和定期轮岗明细表》。
2、行次10-18,考察六大业务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情况,除不适用业务以外,都应该选择“是”。
其中,“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不适用”;“资产管理”中的“对外投资立项申报与审核”业务环节可以选择“不适用”,其他业务类型和业务环节在每家单位都是适用的,均应选择“是”。
“佐证材料”列上传单位对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不相容岗位实施分离的制度或文件。金方策客户单位可拍照上传《内部控制手册》每一项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表》。
二、行次21,考察关键岗位定期轮岗的情况,该行此要与报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行次18、19填写内容相一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每项业务的4个选择项中进行选择。
“佐证材料”列上传单位人事科出具的《2021年度关键岗位人员轮岗记录表》,或者《2021年度未轮岗关键岗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行次22,考察业务层面风险评估覆盖情况。内部控制是控制业务过程中的风险的,风险是通过风险评估识别出来的,所以行次22除了“建设项目管理”可以选择“不适用”以外,其他业务都应该选择“是”。
“佐证材料”列上传单位风险评估小组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风险评估报告》。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本报表是考察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图建设的情况。单位内控建设可以大体分为建立和更新两个阶段,建立阶段是在某一年度单位自己或者委托外部咨询机构建立起整套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这个阶段的工作成果对应本报表“是否已建立制度和流程图”列;更新阶段是单位每年对个别制度、流程图进行更新和升级,这个阶段的工作成果对应本报表“本年是否更新”列。建立阶段可以是在一个比较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比如说在2020年之前,但是更新阶段没有完成或结束的日期,建立阶段结束以后的每一个年度都属于更新阶段。单位内控建设工作一直在路上。
一、“是否适用”列是考察六大业务在单位是否适用的情况,“资产管理”列中的“对外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列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不适用”,其他都应选择“适用”。
二、“是否已建立制度和流程图”列是考察单位是否已建立各项业务的制度、流程图,这些制度、流程图可以是以前年度建立的,并不局限于2021年。该列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是”或者“否”。
三、“本年是否更新”列是考察单位在2021年度对个别制度和流程图更新的情况。如果单位在以前年度已经建立了某一业务的制度、流程图并且2021年进行了更新,或者单位在2021年首次建立该业务的制度、流程图,则该项业务选择“是”;如果单位某一业务到2021年年底还未建立制度、流程图,或者虽然在以前年度建立了该业务的制度、流程图,但在2021年未对该业务进行更新,那么该项业务选择“否”。
如果报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行次23-26内部控制内、外部监督评价发现了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的整改方案是更新制度、流程图,那么本报表相对应的业务要选择“是”。各报表填报内容要做到前后内容一致,符合逻辑。
四、“内控制度覆盖关键管控点情况”列是考察单位制定的内控制度是否覆盖了风险评估工作识别出的风险点,也就是该列的“关键管控点”。金方策客户单位可以打开《内部控制手册》第五章“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规范”,每一项业务中的《关键风险点清单》表格所列内容就是通过风险评估识别出的“关键管控点”,《关键风险点控制矩阵》表格的内容就是针对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根据这些管控措施制定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所有的内控制度汇编成册就是《内部控制手册》,也就是说内控制度是覆盖了关键管控点了的。
双击该列下面每个行次的空白处,会出现1个或者多个选择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关键管控点,我们建议除行次6“票据管理”外,每个业务的所有选择项最好是全部勾选,如果单位在2021年已经全面使用了财政电子票据,或者单位没有开具应税发票的业务,行次6的关键管控点可以不做选择。
五、“佐证材料”列,需要上传内部控制六大业务相关的制度、流程图文件。金方策客户单位可以在《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手册》中找到填报报告需要的内容。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本报表考察六大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领域内控建设情况,我们建议本报表不填写内容。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行次1-4是考察单位预算业务管理的情况。预算管理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内容,本报表只考察了单位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情况。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的要求,预算绩效管理要做到“事前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事后有评价”。
1、行次1,“事前绩效评估执行情况”
“本年新增重大项目数量”是指2021年单位新设立的非常态化、非延续性的重大项目数量,重大项目衡量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界定;“本年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新增重大项目数量”是指单位组织或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针对2021年新设立的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数量。预算项目是指非基本支出的二级预算项目。
列入事前绩效评估项目一般是比较重要,额度比较大的,很多单位可能多年都没有这样的预算安排,但不能说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不适用于单位,所以行次1的“事前绩效评估执行情况”应选择“适用”。如果单位在2021年度没有列入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数据一”和“数据二”可以不填写内容。如果单位2021年度有列入事前绩效评估的新增重大项目,“数据一”数值一般情况下应等于“数据二”数值,也就是说,新增的重大项目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
2、行次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年项目总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2021年单位正在执行的项目数量;“本年已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量”是指在2021已批复并正在执行的项目中,执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量。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是预算安排的前提条件,单位所有的项目预算都应该设定绩效目标,所以数据一”数值应等于“数据二”数值。
3、行次3,“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执行情况”
“本年项目总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2021年单位正在执行的项目数量;“本年已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的项目数量”,是指单位针对2021年执行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的项目数量。
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是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分为部门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的重点监控。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一并批复,正在执行的项目必须要实施绩效监控,所以 “数据一”数值应等于“数据二”数值。
4、行次4,“预算绩效自评执行情况”
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八条要求:“单位自评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因此行次4“数据一”数值应等于或小于“数据二”数值,小于的情况是有些跨年度的项目需要到下一年度项目结束后方可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财政部《填写说明》的解释,2021年执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量包括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服务的项目。财政部2021年发布《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和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的事项。目前有些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确实是委托社会第三方完成的,因此单位在填写该行次“数据二”数值时应对绩效自评委托项目的合规形进行审查和裁定。
“佐证材料”列上传《2021年度预算项目清单》,这份表格由单位自行拟定,应该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代码、是否为本年新增重大项目、是否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是否已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是否已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是否已开展预算绩自评。当然,不能上传空白表格,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了相关内容的表格。
二、行次5-7是考察单位收支业务的管理情况
1、行次5,“非税收入管控情况”

很多单位可能在2021年度没有发生非税收入业务,或者从来都没有,但不能说非税收入业务不适用于本单位,在“是否适用”列还是应该选择“适用”。
“本年应上缴非税收入金额”是指决算报表的《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纳入预算管理以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合计数;“本年实际上缴非税收入”是指决算报表的《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纳入预算管理的已缴国库小计数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已缴财政专户小计数之和。
如果2021年度没有发生非税收入业务,“数据一”和“数据二”数值不需要填写;如果有非税收入业务,那么“数据一”应等于“数据二”数值,《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单位应“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2、行次6,“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金额”是指2021年决算报表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的调整预算数;“本年实际支出总额”是指2021年决算报表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本年支出的决算数。
“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是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因此,“数据一”数值应大于或等于“数据二”数值。
3、行次7,“‘三公’经费支出上下年变动情况”
“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2020年决算报表的《机构运行信息表》中“三公”经费支出的支出合计数;“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2021年决算报表的《机构运行信息表》中“三公”经费支出的支出合计数。
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精神和要求, 2021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2020年。
三、行次8,“政府采购预算完成情况”是考察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的情况
“本年计划采购金额”是指单位2021年度预算批复中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和采购预算调整金额的合计数;“本年实际采购金额”是指在2021年实际完成的政府采购金额,即采购决算金额,就是决算报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支出合计”统计数。
行次8考察的是“政府采购”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两部分:一是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二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这里考察的“政府采购”不包括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自行采购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只编制部门预算即可。
“数据一”和“数据二”数值根据单位2021年度预算和决算表填写,原则上实际采购金额不能超过计划采购金额,任何单位都不能无预算采购。
四、行次9-10是考察单位资产管理的情况
单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大多数单位一般没有对外投资业务。
1、行次9,“资产账实相符程度”
“年末总资产账面金额”是指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中资产价值年末数,根据国有资产报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合计期末数填写;“年末资产清查总额”是指单位资产清查报告或盘点表中统计的年末单位资产价值总金额。
“数据一”数值应等于“数据二”数值,“账实相符”是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佐证材料”列上传单位2021年度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资料,一般包括《资产盘点表》和《2021年度资产清查报告》等。
2、行次10,“固定资产处置规范程度”
“本年固定资产减少额”是指单位国有资产报表《资产处置情况表》中在2021年减少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本年固定资产处置审批金额”是指单位2021年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的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及程序,实际审批的固定资产处置金额,不包含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涉及的金额。
财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资产处置要实行审批制度,并且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范围,这里考察的应该是单位资产处置事项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经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其实单位内部还有一个审批程序,就是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要求进行资产处置事项的经办、审核和审批流程,其中,属于“三重一大”的资产处置事项必须要经单位党组会集体决策。所有的资产处置事项都应该经过审批,所以“数据一”数值应等于“数据二”数值。
“佐证材料”列上传《资产处置审批单》,审批单数量大于5份的单位,抽取5份;审批单数量小于或等于5份的单位,全部上传。
五、行次11,“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是考察建设项目管理的情况
“本年年度投资计划总额”是指单位在2021年基建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包括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该指标建议参考投资计划表、项目概预算表等资料填写;“本年年度实际投资额”是指2021年度决算报表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决算金额,根据决算报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建项目属性”为“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的支出数合计填写。
“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中的“项目”是指基建项目,是使用单位预算资金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并且能结转为单位固定资产的项目。以住建局为例,住建局使用部门预算资金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办公楼的项目属于住建局的建设项目业务,但所承担的市政城建工程项目则不属于住建局建设项目业务范围,因为这类项目虽然资金量大,但未使用住建局的预算资金,并且这类项目不会结转为住建局的固定资产。
“佐证材料”列上传《2021年度投资计划表》或《项目概预算表》,项目数量大于5个的单位,抽取5份;项目数量小于或等于5个的单位,全部上传。
六、行次12,“合同订立规范情况”是考察单位合同管理的情况
“本年合同订立数”是指单位在2021年签订的全部合同个数;“本年经合法性审查的合同数”是指在已签订的合同中,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的合同,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需有法务人员参与审批并签字。
《内部控制规范》第五十四条要求,单位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中一般会要求对合同实施分级管理,所有合同在签订之前都应实行审核审批制度,包括法务人员对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审核和单位领导对合同事项合理性、合规性审批,行此12只考察了合同合法性审核的情况。对外经济业务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对单位的声誉和财产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单位所有合同都应经法务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核,因此,“数据一”数值应等于“数据二”数值。
“佐证材料”列上传《合同申请审批单》,合同数量大于5个的单位,抽取5份;合同数量小于或等于5个的单位,全部上传。
信息系统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本报表考察单位内控信息化建设的情况,考察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化是否覆盖了六大业务;二是如果信息化覆盖六大业务,或者覆盖了其中部分业务,那么这些业务的信息化软件是否与政府会计核算软件实现了联通;三是如果信息化业务覆盖了六大业务或其中部分业务,那么这些业务之间的信息是否实现了联通。
对于只具有报表编报或信息记录功能的系统,如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部门决算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会计核算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与业务无关的内部控制工作辅助软件等未嵌入单位经济业务及其内部控制流程的系统,这些系统都不属于内部控制信息化的组成模块。因此,财政部门统一配置的、供单位免费使用的各项业务端口软件都不属于这里说的信息化系统范围。
行次1需要根据单位对六大业务实施信息化覆盖的情况选择填写,如果单位六大业务均未实施信息化覆盖,则选择第8项“未覆盖”。
政府会计核算模块就是单位会计做账用的那个单机版软件,绝大多数单位现在都有政府会计核算软件,但很少有单位购置覆盖内控六大业务或者其中部分业务的内控信息化软件,内控信息化软件只有与政府会计软件相联通才会实现更大的应用价值。行次2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择 “是”或者“否”。
“佐证材料”列上传内部控制信息系统设计文档和信息系统的界面截图。
内部控制六大业务并不是相互分离的,而是以预算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重点的相互联通的综合管理体系。如果单位六大业务均未覆盖信息化,那么该行次不用填写内容;如果全部业务或者某一业务已覆盖信息化,则根据信息化软件功能情况填写。
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文本
根据单位2021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填写
2021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1、前面所有报表全部填写完毕并成功保存以后,点击菜单栏的“运算所有报表”,然后再点击“全审”,审核后点击“确定”。如果审核存在问题,会在报表下端出现黄色的错误提示,双击公式就会跳到出错的地方。修改后先“保存”修改内容的报表,然后再重复执行“运算所有报表”和“全审”操作,直到出现“套表审核完全正确”的对话框信息。
2、双击报表“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中的“2021年度行…”图标,弹出“公式替换”窗口,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开word版报告,报告内容不能修改,可直接单击打印或者另存为文档打印。

如果生成的报告全部是乱码,一般为Office、WPS安装不完整的原因。久其政务公众号内控报告微服务中有详细描述了解决方案,并附有WPS下载链接,山东省财政厅通知文件附件中也有wps2012安装包,一般安装此WPS版本后可以解决报告生成问题。如果打开报告发现报告中没有任何内容或者出现个别乱码,请检查各报表填写信息是否完整,按顺序执行“运算所有报表”和“全审”操作后再次打开报告。
传出数据
点击“关闭”关闭填报界面。然后点击上面菜单栏的“传出”,出现“数据传出向导”对话框后直接点击“下一步”,点击右上角的磁盘按钮选择保存地址,建议将.jio数据保存到桌面。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要求,与往年不同,本次编报采用无纸化方式。单位打印纸质报告并在报告封面签字盖章,然后扫描报告封面以“添加附件”方式回传至填报软件中,我们的理解是在表格“封面代码”中的“佐证材料”列添加报告封面扫描件附件。有上级单位的基层单位将本单位的.jio电子报告直接报送上级单位即可。一级预算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的报告分两种情况:一是没有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直接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级单位.jio电子报告;二是有下属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需要汇总本级和下属单位的报告生成汇总报表,上传报告封面扫描件后,传出.jio电子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
至此,单位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