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副总陈泉强收警示函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陈泉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陈泉强担任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存在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情形。东尼电子于2022年7月5日披露2022年半年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关于对陈全强出具警示函的决定》显示,经查,陈全强在担任托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存在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022年7月5日,聂电子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公告。2022年6月27日、28日,陈全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共计22400股,成交金额906000元。

浙江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陈全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东方电子2021年年报显示,2021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5日,陈全强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全强,2010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车间主管、刚性切割线项目主管、钻石切割线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限。

以下为原文:

对陈全强出具警告函的决定

陈全强:

经查,您在担任托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存在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2年7月5日,聂电子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公告。2022年6月27日、6月28日,你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共计22400股,成交金额为906025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所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2年7月25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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