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光明日报;
习近平主席在2021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发表演讲时宣布,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京交所,打造服务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意味着什么?它将如何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在9月3日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说明。

激活“技术+资本”的聚合效应
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科技创新和增加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首都始终把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作为重要使命。近年来,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和制度,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服务中小企业是新三板资本市场的重要探索。自2013年正式运行以来,大力简政放权,持续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内部分级管理。2016年初步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2020年设立精选层。同时引入转让上市、公开发行和连续竞价交易,逐步形成适合不同层次企业的差异化发行和交易等基本制度,建立“基础层和创新层”。其中,经过一年的实践,精选层已初步具备服务中小企业的公开市场功能。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桂华表示,证监会在新三板选层基础上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旨在推动完善中国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交易所,探索新三板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普惠金融路径。
“首先是搭建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业平台。围绕‘专业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夯实市场服务功能,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科技、创新、资本的聚集效应,逐步发展成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二是探索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通过注册制试点,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注册制安排;通过实施公司制,探索交易所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的创新;通过转板制度的实施,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三是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可持续成长的市场服务体系。”周桂华介绍。

建立适合创新型企业的制度安排。
新三板经过不断改革创新,形成了基础层、创新层、选择性层三个市场层次,匹配了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市场需求。
据了解,自2020年7月27日开市以来,公开发行、连续竞价等各项市场化制度安排初步经受住了市场考验,融资和交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定价和交易效率显著提升,吸引了一批“小而美”的优质中小企业,平均市盈率超过33倍,平均市值超过25亿元。市场表现良好,具备成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企业基础和市场。
“此次改革,通过成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承接了整个精选层,将精选层现有上市公司全部转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新增上市公司由创新层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产生。”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安排既符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也符合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现实。

证监会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杨哲介绍,按照“坚持一个定位,处理好两个关系,实现三个目标”的原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整体平移选定层面的所有基础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安排。一是在融资准入方面,突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从中小企业实际出发,加强制度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包容性。第二,在交易制度方面,坚持精选层级弹性交易制度,实行连续竞价交易。IPO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起涨跌停板30%,增加了市场弹性。三是在持续监管方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框架,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权激励、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第四,在退出安排上,维护“有进有出”“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第五,在市场衔接方面,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衔接,丰富企业成长路径。
实现与沪深交易所的错位发展。
对于北交所如何实现与沪深交易所的错位发展,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场功能上,北交所专注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是“早、小、新”;在制度安排上,北交所着力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坚持上市公司来自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同时,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转板机制,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在市场运作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合格投资者原则。投资者的结构和风险偏好都与沪深交易所有较大差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特征相匹配,会形成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投资文化。预计整体市场运行会比较平稳。
“鼓励在新三板创新层和基础层成长起来的企业继续在北交所上市,同时坚持转板机制,让成熟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进一步发展。”该负责人指出。
9月3日,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基本制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包括:构建包容精准的发行上市体系;实施灵活多样的持续融资体系;建立宽松适度的持续监管制度;明确公司制交易所的监管安排。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法定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