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实施一年以来,辽宁省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核心提示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扬斗争精神,锚定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目标,从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入手,综合施策,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一方面,强化“沉底”监管。推行“四管一减”做法:一是管住人员,通过开展从业人员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方面,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扬奋斗精神,锚定学科培训机构减量目标,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综合施策,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一方面,加强对“沉底”的监管。

开展“四管一降”实践:

一是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和整改,对从业人员的录用条件、程序、禁止事项进行排查,重点关注重点人群,明确准入门槛,从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规范、禁止违法犯罪等方面划定录用“红线”。,全面净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队伍。

二是管理资金。省教育厅联合9个部门制定了预付资金监管指引,防止“退费难”、“带钱跑”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推进对全省校外机构预付资金的全面、全程监管。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制定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系列文件,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专项治理。全省各地制定了学科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切实降低家庭教育支出,维护群众利益。

三是控制教材。省、市、县三级成立了由高校专家、中小学教研员、一线教师组成的学科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培训教材专项清查,严把教材入口和质量关。

四是管控广告,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清理行动,紧盯重点区域和场所,清理机构牌匾等违法广告,遏制宣传乱象,切实缓解群众焦虑。大力减少机构,通过每日排班、每日通报、每日点评和访谈等方式。,压实属地责任,大力推进机构转制和撤销。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培训机构全部减少,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

另一方面,严打“隐形变异”。采取创造性措施,解决校外培训点覆盖面广、隐蔽性强的“堵点”和“难点”。

一是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街道、社区、网点工作人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排查和“举报者”举报机制,实现日常监管“无死角”。

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NPC人大代表、社区工作者、媒体记者等不同群体担任我省“双减”社会监督员,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推进监管智能化,引导各地运用“智慧管理平台”、“智慧管理APP软件”等智能化手段,全面精准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和“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实现监管方式的跨越式升级。

第四,加强综合执法,多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执法,切实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对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开展专项治理,巩固师德专项教育成果,切实杜绝各种隐形变异和违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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