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板首批25家公司通过IPO共募集资金370.18亿元,将于7月22日上市交易。科创板和主板的日内交易规则有很多不同,个人投资者需要学会理解和适应。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了相关规则和注意事项,为读者奉上晚餐。
个人条件:50万元+2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证券交易所特别规定》,科技创新板证券交易所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的资产每日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3.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所的个人投资者,还应当通过证券公司组织的科技创新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价。证券公司将重点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的业务规则和流程,是否充分意识到科技创新板股票投资的风险。
当然,不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基金的方式投资科创板。
符合科技创新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只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开通科技创新板股票在沪市现有a股证券账户的交易权限,无需在境内新开证券账户。证券公司无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其他手续。
涨跌停板20%,前5天没有涨跌幅限制。
上交所对科技创新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
上市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科技创新板股票不在同一天交易,投资者当天买入的科技创新板股票只能在下一个交易日卖出。投资者应注意股价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你可以按增量买卖一股。
通过涨跌幅限制申报买卖科技创新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少于200股,不超过10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少于200股,不超过5万股。
申报买卖科技创新板股票时,单笔申报股数应不少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的“价格笼子”
买卖科技创新板股票时,连续竞价阶段的涨跌幅申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申报购买价格不得高于基准购买价格的102%;2.申报售价不得低于基准售价的98%。
上述买入基准价是即时显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如果没有立即显示的申报最低卖价,则为立即显示的申报最高买价;如果没有立即显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则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一收盘价。
上述1、2点不适用于开市临时停牌期间的限价申报。
买入基准价格是立即显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果没有立即显示的申报最低卖价,则为立即显示的申报最高买价;如果没有立即显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则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一收盘价。
卖出基准价格是立即显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格;如果没有立即显示的最高申报买价,则为立即显示的最低申报卖价;如果没有立即显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为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无成交的,为前一收盘价。
简单来说,以五档报价为例。当我们是买家时,我们的买入报价不能高于一单卖出挂单的102%;极端情况下,如果没有卖出挂单,那么我们的买入报价不能高于现有最高卖出挂单单价的102%;如果挂单既不卖出也不买入,那么我们的买入报价不能高于当天最后成交价的102%;如果当天没有成交,那么我们的买入价不能高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102%。
相反,当我们是卖家时,我们的卖价不能低于买一挂单的98%;极端情况下,如果没有挂单,那么我们的卖价不能低于最低挂单的98%;如果我们既没有买入挂单,也没有卖出挂单,那么我们的卖出价不能低于当天最后成交价的98%;如果当天没有成交,那么我们的卖出价不能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8%。
市场价格申报新的价格保护措施
科技创新板首次引入“保护性涨跌幅限制”机制,即投资者根据需求自主设定其可接受的“底线价格”,从而将市价申报收盘时的价格不确定性或转让涨跌幅限制限制在投资者可接受的范围内。买卖科技创新板股票时,应当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市场价格,申报内容应当包括投资者可以接受的最高买入价格或者最低卖出价格。
保护限价是投资者在市价委托时通过交易客户端界面输入的,保护限价会影响市价委托申报是否成功。上交所在办理上述市价申报时,申报买入的成交价格和申报价格折算成限价不高于买入的保护价格上限,申报卖出的成交价格和申报价格折算成限价不低于卖出的保护价格上限。

增加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根据《特别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参与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
盘后定价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当日15:00仍停牌的股票,不实行盘后定价交易。
收盘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开市期间暂停交易的,可以在暂停期间继续申报;当日停牌和复牌的,接受的申报将参与该股票当日复牌后的盘后定价交易;当日15:00仍停牌的,本所交易主机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在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完成交易的申报投资者可以撤销申报,但撤销指令须经交易所交易主机确认后方为有效。但每个交易日9:30至15:05,收盘价申报不纳入实时行情;5:05-15:30,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和收盘纳入实时行情。定价声明在收盘当日有效。
在后定价交易阶段,交易所的收盘价为成交价格,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对收盘价申报逐一进行连续匹配。盘后定价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计入盘后定价交易结束后当日该股票的总交易量和总交易金额。
日内异常波动可以暂时停牌。
科技创新板股票竞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日内异常波动,上交所临时停牌:
1.无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首次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30%及以上;
2.无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首次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60%及以上;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日内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临时停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单节课暂停时间为10分钟;
2.停牌时间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
3.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或者撤销申报。当交易恢复时,接受的申报将通过集合竞价进行匹配。
临时停牌后,上交所将通过官网和卫星传输系统进行公告。具体停复牌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为准。
单个交易日内,科创板股票单向最多两个交易日临时停牌20分钟,双向最多四个交易日临时停牌40分钟,而不是一站到底。
明确异常交易的监控标准。
上交所制定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向全市场公开了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类型和监控标准做出了全面详细的规定,这在国内外市场交易监管实践中尚属首次。
例如,科技创新板股票竞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连续10个交易日内出现第十二条规定的同方向异常波动三次;连续1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累计达到+100%;连续3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累计达到+200%;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上交所将一并公告。
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虚假申报,引诱或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拉升打压,导致股票交易价格大幅上涨;维持股票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自营或者相互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异常波动、异常股票报告率;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所业务规则的异常交易。

对于这些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给出了明确的判断标准和相应的监管措施。
从清单来看,它可以作为两个融合目标。
与上交所主板市场不同,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融资融券来源更加丰富。
根据《科技创新板转融通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公开发行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合格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技创新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作为出借人参与科技创新板融资融券。
为增强借贷双方参与科技创新板融资融券业务的意愿,满足双方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科技创新板推出了融资融券协议市场化申报方式,引入了市场化的费率和期限确定机制,降低了科技创新板融资融券协议的保证金比例和费率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