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

核心提示为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审核、发售认购、上市交易、收购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

为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审核、发行申购、上市交易、收购、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证券公司子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文件分为七章六十七条。

根据该文件,基础设施资金可以通过竞价、大宗、报价、询价、指定交易对手、协议交易等方式进行交易。上交所对基建基金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涨幅限制为30%,未上市基建基金首日涨幅限制为10%。基建基金涨跌幅计算公式为:涨跌幅=前收盘价×基建基金采用竞价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最高不超过1亿份;基础设施基金采用询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的,单笔申请数量为1000笔或其整数倍。

基础设施基金采用竞价交易的,单笔申报数量最高不超过1亿份;基础设施基金采用询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的,单笔申请数量为1000笔或其整数倍。

同时,深交所官网同日还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募集业务》等文件,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交所表示,为促进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深交所暂免初始上市费、月度上市费、交易手续费和参与要约收购的股份不受限制。基建资金作为质押券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的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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