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竞价交易主要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满足相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定时间内收到的销售申报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证券投资者可以根据挂单进行买卖。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集合竞价按照“价格优先,同价下限时”的顺序进行。

1.能达到最大吞吐量的价格;

2.所有高于此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此价格的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
3.具有相同价格的买方或卖方中至少有一方进行所有交易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成交金额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使最小成交额满足上述条件,则以中间价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都以相同的价格成交。
连续竞价是指对销售申报进行逐笔连续匹配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时,确定交易价格的原则是:
1.最高申报买入价格与最低申报卖出价格相同,此价格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显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显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申报卖价低于即时披露的最高申报买价的,即时披露的最高申报买价为成交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