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者的灵感来源于专注,精神高度集中,即进入专注状态。
就好像你和时间都不存在了,你完全进入了一个境界,在那个境界里高效的获得灵感。

而且级别越高的人,比一般人更有入定的状态。在观察市场的时候,他们能把自己和市场融为一体,抓住细微的细节。
良好的交易状态总是需要健康的身体、头脑和心态的配合。
赚钱带来的傲慢和骄傲会让人破产。赚钱会让人兴奋,会扭曲人对现实的看法。
赚的越多,自我感觉越好,容易被自大控制。赚钱的乐趣才是赌徒需要的。赌徒愿意一次次输钱,只是为了一次次赚钱的快感。
什么是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投资者在每个交易日的规定时间,根据自己可以接受的心理价位,自由申报买卖股票,计算机交易主机系统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撮合的过程。
拍卖时间到了
9:15—9:20接受委托,可以撤销委托;9:20—9:25接受委托,但不能撤销。集合竞价时间内有效委托申报未截止的,自动有效进入9: 30开始的连续竞价。
注意:
1.9: 25到9: 30这五分钟既不是连续交易时间,也不是集合竞价时间;
2.隔夜委托也是集合竞价的方式之一。投资者可在当日收市并经证券公司结算后,提交隔夜委托参与次日的集合竞价。
第二天早上9: 15,证券公司会准时向证券交易所主机提交昨晚的订单;
这样委托单可以排在客户所在的证券公司前面,提高交易成功率。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这种策略,在新股开盘前抢购新股。
期间集合竞价的不同表现有不同的含义。
①从9: 15到9: 20快速上升。
如下图所示,我们先来看看图中红色箭头所指的位置。在9:18-9:19分钟期间,股价出现了快速上涨,但在9:19-9:20分钟期间,股价迅速回调。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9:20之前,很可能是主力在尝试。测试是什么意思?即主力可以通过抬高股价来判断这只股票中是否有很多跟风的筹码;
有没有其他主力,其他主力是不是多头或者空一级信息,再决定你下一步的操作。
集合竞价的测试只能出现在9:20之前,因为9:20之后不允许撤单。
我们来看上图。该股主力尝试了集合竞价,但开盘后也很小心。为了避免后续对这只股票更多的关注,所以采取了低开;
然而,股价在这个交易日中已经上涨了三次。其实已经告诉我们,该股确实有主力。这样的股票可以多关注。
②触及涨停,再打开。

如下图,该股在集合竞价启动后,迅速拉起股价,冲击涨停,但主力也不想让更多人关注,所以在9:20后迅速撤单。
很容易认为空头部在触及涨停的时候很强势,但这只股票的高开仍然很高,暴露了主力拉高股价的意图。
看图片中的蓝色箭头。该股9: 30高开后,出现快速下探,但很快又被拉起。这说明这里的看跌只是为了吓唬一下散户,让一些没有决心的投资者交出手中的筹码,然后主力就可以自己筹集资金,提高控制程度。
我认为在集合竞价期间触及涨停的股票值得关注。封死涨停的概率会很大。只要不是涨停,就有机会上车。
③已经涨停了。
这种股票比上面说的“触及涨停再开盘”的股票强。最后一字涨停或者T字涨停的概率很大。
如下图,该股从一开始就在集合竞价中直接推高涨停,肯定是主力资金在操控;
甚至9: 20以后还没有打开涨停,说明主力非常愿意做多,这类股票封涨停的概率会非常大。
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股票,主力不会给上车的机会,但如果有机会,大家要好好利用。
叫价拍卖选择强势股的三招
1.高开在4%-7%之间,符合巨量:
如下图,该股的市场环境和个股质地都符合要求。此外,波段涨幅不到25%。我们从k线上可以看到,上一波涨幅接近40%时,出现了两次十字线状的调整;
只有两线的调整,甚至均线系统还没有修复到粘合状态,还处于发散状态,所以还会继续涨停,相当强势。
背后的逻辑主要是恒大举牌概念,当时炒得比较热。
2.高开在2%-4%之间,符合巨量:
下图是该股的市场环境和个股质地都符合要求。背后的逻辑主要是煤炭板块,受当时焦炭和动力煤期货大涨的刺激。
3.一个好士兵会很强壮:
肯定有朋友会问,选的股票还真不少。我们做不了多少。最多可以买一两只股票。那么看来我们还是要摆脱他们。怎么才能摆脱他们呢?
其实很简单。涨幅不到百分之一就不要做,涨幅超过百分之四就不要做。其余股票从内部排序,选择比例和涨幅最大的股票进行操作。
集合竞价选股条件:
1.9: 25选择涨幅在1到3%的股票。为什么要选择增加一到三个点?因为如果涨幅过大,就失去了买卖的意义。
而且也很危险。高开1到3%的个股弹性好,盈利空也很大。超过三分就不行了。

2.早上9.25开集合竞价名单。这个排名可以在各种交易软件的50个排名中看到。
3.你需要的是把涨幅在1-3的个股加入到你自选的股票盘中。用数量比排名来消除。
4.也是关键的一步,是上面提到的巨大开放的缩影。使用总排名列表选择和删除总金额小于800的股票。
5.打开其余股票的k线图。我相信经过前面的步骤,剩下的股票不会超过10只。
6.关键一步,一般散户只有5个报价,所以你要把每只个股都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