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国际上的主流方式之一,有助于维持成交阶段的价格稳定。
上交所就修改收市交易机制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核心内容是将集合竞价收盘时间由14:57调整为15:00,收盘价格由“集合竞价”生成。

调整后,上交所交易规则为:9:15至9:25为开市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市集合竞价时间。

中国基金报记者梳理,主要规则修改如下:
1.调整连续竞价的交易时间安排,规定收市集合竞价时段为14:57至15:00。
2.集合竞价收盘阶段,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
3.收盘价的生成方法调整为“通过集合竞价生成”。
4.集合竞价收盘期间未成交的卖出申报不再进入后续交易阶段;连续竞价未成交的销售申报将自动进入后续的集合竞价。
5.当沪股通每日额度在收市集合竞价阶段用完时,港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当日停止接受后续沪股通买入申报,当日不再恢复,但仍接受卖出申报。
6.盘中临时停牌证券的交易时间由临近收盘时的14: 55变更为14: 57。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7日。上交所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规则相关安排,待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发布实施。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收盘集合竞价是国际证券市场产生收盘价的主要方式之一。上交所经过长期认真的研究,认为采用收市集合竞价有助于维持收市阶段的价格稳定。
本文来自中国基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