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今日官网海淀法院5月5日消息,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催化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简史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爱奇艺网站运营过程中,其计算机系统会进行实时统计,记录访问者的IP地址、访问量、点赞、评论等信息。爱奇艺网站内合法范围内的每一个视频,以及爱奇艺用户上传的视频播放量、粉丝数等数据,从而分析每一个视频的热度、每一个爱奇艺用户、访客喜好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Catalyst创意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是关联公司。两家公司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通过共同销售人员,向第三方提供为“爱奇艺”网站提供视频刷屏服务、为“爱奇艺”用户提供粉丝刷屏服务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了“爱奇艺”网站的大量虚假视频内容访问量和“爱奇艺”用户的大量虚假粉丝。

据称,Catalyst创意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在从事刷粉丝业务时,按照60-65元/万次、0.1元/粉丝、0.05元/粉丝、1元/评论的收费标准报价,两家公司以销售人员或数字简史公司的名义对外收取报酬。

公开资料显示,Catalyst创意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9日,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数码公司简史成立于2015年6月17日。其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开发、数据处理等。数字简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股东之一为Catalyst创意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12月21日变更。
爱奇艺认为,Catalyst创意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的违法行为将导致爱奇艺服务器的负担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相关视频访问量迅速增加,使爱奇艺无法统计、分析和展示真实的视频访问量、粉丝数、点赞数和评论数等重要数据,破坏爱奇艺网站的正常运营,降低爱奇艺合作伙伴、用户和公众对爱奇艺提供的统计和展示数据的信任度,也给爱奇艺。爱奇艺表示,Catalyst创意公司和数字简史公司的行为损害了爱奇艺公司的经济利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严重扰乱了整个视频行业的正常商业秩序,严重违反了基本的商业道德。
据北京商报今日记者了解,爱奇艺于2018年4月将杭州某信息技术公司诉至法院,这是国内首例因视频网站“刷屏”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最终爱奇艺获赔50万。2018年9月,爱奇艺宣布关闭全站前端展示,整合用户讨论、互动、多维播放指标的内容热度,逐步取代播放原有展示。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爱奇艺诉催化剂创想等诉讼请求一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