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直播坑人吗

核心提示导读当前,直播日渐成为集娱乐、购物等为一体的综合载体,而直播“带货”也成了大多数网购爱好者不二之选。但是直播“带货”过程中,如主播推荐的产品或者服务存在问题,那么直播平台是否应该对此承担责任呢?小伙使用主播推荐App,2年被坑570万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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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直播正在成为集娱乐和购物于一体的综合载体,直播“带货”成为大多数网购者的最佳选择。但如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推荐的产品或服务出现问题,直播平台是否应该负责?

小伙用主播推荐App,2年被坑570万。

2020年,24岁的王大学毕业后经常在某平台看游戏直播。有一天,他看游戏直播,被游戏主播推荐。带着好奇,王先生下载了“索尼克”App,进入了聚会室,于是开始按照别人给他定下的套路。

王进入房间后,“美女老板”开始诱导他,称“盲盒抽奖可以提现”,即以1元=100钻石的比例在APP内充值,然后用钻石在房间抽奖中打开盲盒即可。每次抽奖需要200-2500颗钻石,最高可达120万颗钻石。钻石“美女房主”可以1: 0.85的比例循环使用,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直接转账给用户。

面对高额的彩票回报,王没有抵挡住诱惑,开始尝试,一开始还得到了一点甜头。以后,就不收了。两年时间在这个平台上抽奖花了大概570万。

女子通过直播购买问题产品,起诉多方要求赔偿。

2021年6月5日,一女子在Tik Tok平台直播,在主播推荐下,购买了某公司销售的进口橄榄油,实付119.8元。女子收到货后,发现产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等信息,认为产品有问题。故一并起诉平台、直播营销的广告主、制作方,要求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其货款的10倍、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以及其他费用。

后法院认为,涉案产品未标明生产日期,销售公司应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承担赔偿责任。但在促销前,直播营销公司审核了进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而直播平台还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涉案商品被下架。因此,后两者已经履行了事前审查相关的法律义务,不应与销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怎么想呢?

王被套路的经历和买了问题商品的女子如出一辙。因此,提供直播服务的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核实平台方和提供营销服务的“美女主播”是否事先对植入的APP进行了审查,对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明知或重大过失,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否则平台和“美女主播”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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