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

核心提示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和稳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发挥科技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省科技厅印发了《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一、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稳企暖企力度1.落实和完善惠企财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省科技厅印发《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稳定和预热力度。

1.落实和完善回族企业财税政策。

加强部门协调,加大服务引导,推进RD费用抵扣、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孵化载体税收优惠等企业优惠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RD投资等奖补政策。

在省级科技项目中,将留出一定的预算,用于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RD活动。

2.继续提供热身服务。

全省组织实施高层次服务团活动,开展政策宣讲数百场,组织高层次专家服务企业数千家,为数千家科技型企业提供申报认定咨询服务。

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流程,减轻企业负担。自2022年起,取消纸质材料提交,实行告知承诺制。

开展科技龙头企业评选,引导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加大对“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的科技信贷、上市辅导等专项服务的定向提供。

3.支持省内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广东省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平台实施细则》出台。对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专项等对省级单位牵头或参与国家有明确配套要求的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拨款达到一定数额的,省级财政给予不高于地方财政50%的配套资金,争取省、市、县等地方财政与国家拨款的配套比例达到1:1,更好地支持国家项目实施。

4.支持外国投资者设立高科技RD中心。

对认定为省级新RD机构的外资RD机构,按规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对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龙头企业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RD机构,可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鼓励各城市对外资RD中心的科研人才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

支持研究完善境外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指南,为来粤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的外资RD人员提供通关、检疫安置、工作许可等便利。

第二,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

5.加大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加大省内天使投资补贴、探索设立省级天使投资基金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发展壮大,力争全年带动省级创业投资机构对科技企业投资500亿元以上。

推动SDIC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国家基金聚焦我省重大科技成果开展股权投资,加大对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

6.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科技型企业。

全面挖掘各类科技企业融资需求,推进“广东省科技企业扶持贷款”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属融资服务。

优化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争今年全省科技企业新增贷款3000亿元以上。

梳理全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争取更多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在广东落地。

第三,加大高技术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力度。

7.提高高新区创新服务效率。

鼓励各市支持高新区招商项目投资“托筹”机制,推行“承诺制”审批新模式,构建“政府全程通报、企业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管理新模式,进一步优化高新区项目审批流程,促进各类新项目快速审批。

大力推动高新区企业精准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CIIE)”、“广交会”、“高交会”等国际会展平台抢外贸订单。

推动工业园区“以申请促建设”,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

推动高新区开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链长制”招商,计划引进一批重大招商项目。

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促进就业效能,鼓励地方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设立科研助理等岗位,拉动应届毕业生就业,力争全年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

8.加快产业集群创新体系建设。

构建从源头创新、关键技术攻关到产业应用的技术创新体系,编制20强产业集群关键技术、关键产品、RD机构和产业图谱清单,聚焦各产业集群的短板和弱项,推动实施重点领域省级RD计划,促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支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产业升级。

以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RD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抓手,打造产业发展支撑载体。

以推动全省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前瞻性支持一批前沿学科特色鲜明、先进技术优势明显的未来产业,培育经济新动能。

9.加快重大科技项目建设。

加快省级实验室体系布局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重点推进15个以上亿元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着力加快省级实验室和高水平RD机构建设进度,有力推动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以实用的特别债券支持新的科技基础设施。

四、加大科研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10.推动关键技术研究。

增强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支持重点产业稳链补链。

重点抓好软件攻关项目、广东强芯项目、辉煌项目,启动工业软件、芯片设计制造、显示制造装备等战略专项。省市财政将共同向社会投入500多亿元,支持至少100项“卡脖子”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引进100家以上产业链企业落户广东,培育产值10亿元以上的科技。

11.加快金融研究项目的资金拨付。

在确保监管的前提下,优化省级区域重点研发项目和省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立项后的经费分配方式,由三期分配改为两期分配,首期分配比例上升至60%。

优化RD项目在省内重点区域的配置路径。对企业、新RD事业单位等非预算单位承担的省级科技项目,由原来的“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财政局-承担单位”改为“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承担单位”,优化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拨款进度。

12.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应急科学研究。

大力推进新冠肺炎多价重组蛋白疫苗、鼻喷疫苗、mRNA疫苗等新技术路线疫苗的研发,推动疗效优越、发展前景好的疫苗早日获批应急使用或上市,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加快口服小分子药物、广谱中和抗体、多肽鼻腔喷雾药物等临床试验,优化完善中医药治疗措施,尽快推出经济有效的抗新冠肺炎药物。

推进连续核酸快速检测产品、自动化高通量集成检测设备和新技术路径检测产品的研发,进一步提高灵敏度,缩短检测时间,提高新冠肺炎的检测效率。

大力推进新冠肺炎疫苗、药物、检测试剂等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支持企业快速走向市场、走出国门,新增产值超过100亿元,形成经济发展新引擎。

所有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除非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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