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某到马某某,新闻报道中的化名应如何使用

核心提示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媒体报道中化名少打了一个字,差点引发一场无妄之灾。近日,一条有关杭州马某和杭州马某某的新闻在网络上刷屏。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称,2022年4月25日,杭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勾结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涉嫌从事煽动分裂国家、煽动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媒体报道中,笔名少了一个字,差点酿成事故。

近日,一则关于杭州马某和杭州马某某的新闻在网上刷屏。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2年4月25日,杭州市国家安全局对勾结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涉嫌从事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深入调查中。

消息一出,多家媒体纷纷转载该消息。“杭州”和“马某”两个关键词迅速引发了网友的联想。一时间网上流传各种猜测和评论,相关公司的股票也受到影响。开盘暴跌,整个香港科技股都受到影响。

媒体也注意到了使用这个新闻笔名引发的一系列蝴蝶效应。

知名媒体人、《环球时报》前总编辑、现《环球时报》特约评论员胡锡进随后发布微博称,据其向权威部门确认,杭州市国家安全局抓捕的是“马某某”,而非“马某”。“马某”的报道失实。

后来《环球时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等媒体转发相关消息时,“马某”被更正为“马某某”。

只要少打一个“a”字,新闻的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马和马完全不一样。到底是组织在发布信息时考虑不周,还是媒体报道时改成了“马”?应该说清楚,避免下次犯错。

因为标题“马某”引起了对某名人的猜测,是一起典型的因笔名使用不当引发的问题。

以下主体不要公开真实姓名。

1.犯罪嫌疑人的家属;

2.涉案未成年人;

3.涉案妇女儿童;

4.采用人工授精等辅助生殖方式的孕产妇;

5.严重传染病患者;

6.精神病患者;

7.被暴力胁迫卖淫的妇女;

8.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毒携带者;

9.有吸毒史或被迫停止吸毒的人。

当涉及到这些人时,文稿可以使用他们的真实姓氏加上“一定”二字,如“张”、“李”等。

新闻报道中使用化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避免误解和猜测。

在新闻报道中,化名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概念,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全是化名,比如马某某;还有一些化名,采用保留姓氏的方式,比如马某x的简姓称呼。

使用化名时,应当以不可辨认为原则,避免被认定为真实姓名,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和不良影响,或者引发侵权纠纷。新闻里不能用真名,可以用姓加某名或者代号ABC,这样可以保护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猜测。

比如这条轰动新闻中的被举报对象,可以叫马某某,也可以叫马XX。

第二,别名一定要标注清楚。

新闻中使用的化名要标注清楚,否则会被误认为实名,甚至可能被视为假新闻。

第三,避免损害新闻的真实性。

采访源的化名会削弱新闻的真实性和媒体的公信力,公众会质疑是假的新闻源还是捏造的采访对象。

第四,避免无效别名

例如,一些贩运案件的报告使用假名,但报告的信息提供了详细的家庭地址和人物。当读者能猜出其真实身份时,假名就失去了意义。

5.警惕假名的假消息。

通常情况下,记者在使用信息源时要说出自己的名字,还要说明信息源的背景和来源。在新闻报道中使用化名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故意用化名捏造采访对象,那就是新闻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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