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商业贿赂案件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邹松霖 | 北京报道A股最大上市药企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刚公布业绩喜人的财报,就陷入行贿丑闻的旋涡之中。前不久,一份浙江丽水中心医院原麻醉科主任雷李培受贿案的司法判决文件公开,其中揭露了恒瑞医药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晨医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邹宋林|北京报道

a股最大的上市药企江苏恒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刚刚公布了喜人的财报,就陷入了行贿丑闻的漩涡。

前不久,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原麻醉师雷受贿案的一份司法裁判文书公开,揭露了恒瑞医药全资子公司江苏医药多名员工行贿的事实,总金额近277万元。随后,有媒体开始质疑其2019年85亿元销售费用的合理性。

「带金销售」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原主任雷于2014年6月至2019年9月,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收受回扣共计674万元,其中江苏为主要行贿人。目前,雷一审被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31万元。

判决书还透露了受贿的具体细节。江苏省陈欣销售的酒石酸布托啡诺注射液等5种药品由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使用。江苏在签订采购协议时,提高了每支药剂的采购价格,后给予雷回扣共计236万元。雷李沛收下后,将回扣的一部分交给麻醉科,其余归个人所有。此外,为与雷搞好关系,让其所在部门维持并加大用药力度,江苏3名员工还送给雷“感谢费”40.8万元。

针对媒体对上述事件的报道和质疑,恒瑞医药于5月13日发布澄清公告称,行贿事件是子公司员工的个人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但也反映了公司管理上的漏洞。目前,相关人员已离职,子公司负责领导已被免职。恒瑞医药在澄清公告中对销售费用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表示公司2019年销售费用率为36.61%,在沪深两市230多家医药公司中处于中等水平。

“带金卖药”的灰色利益链,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恒瑞医药的名字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医疗贿赂相关的新闻中了。这次舆论特别关注,可能与恒瑞药业年报销售费用高,医药行业反腐力度加大有关。

业内人士认为,医药企业销售费用中的“差旅费”和“学术推广”一直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数额巨大且无法开具发票的回扣,通常隐藏在包装后的这两类销售费用中。恒瑞医药这两项费用占比畸高。

2016年至2019年,恒瑞医药销售费用从43.5亿元增长至85.2亿元。其中,2019年“学术推广、创新药物专业化平台建设等市场费用。”为75.3亿元,占销售费用的88%以上,较上年的54.24亿元增加21亿元;“差旅费”达9亿元,占比10.66%。

9亿元的差旅费已占同期营业成本的31.24%,人均年差旅费比其他医药巨头高出数倍。2019年,医药行业三大龙头恒瑞医药、中恒集团、华润三九的销售人员年平均差旅费分别为6.19万元、1.56万元、1.47万元。恒瑞医药在澄清公告中提到的“近年来销售队伍中引进了更多高层次的学术和医学人才,销售人员的差旅标准逐年提高”等原因,并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这种对比下的巨大差异。

合规转型将成为药企新的生存法则。

业内人士表示,以“学术营销”推广药品,原本是一些跨国药企进入中国后采取的营销方式之一。也有不规范的,比如以“学术营销”为名“以金卖药”的做法。2013年,葛兰素史克因通过兑现旅行社贿赂、赞助相关医药行业协会、给予代理商推广服务费等方式,向政府工作人员、医药行业协会、医院领导、医生行贿,被罚款30亿元。也有一些国内药企“跟风”。2018年7月,乐普医疗在学术会议上向讲课专家支付了24000元讲课费,并制作了带有宣传文字的讲义。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嫌商业贿赂,罚款15万元。

在澄清公告中,恒瑞医药列出了“学术推广、创新药物专业化平台建设等市场费用”的明细。2019年75亿的市场费用包括学术活动、薪酬、内部运营和培训费,其中占比最高的是“对于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药物,在不同阶段开展了一系列学术活动”,2019年共计19.58亿。

但恒瑞药业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仿制药而非创新药。其年报显示,近两年创新药年收入仅占营业收入的10%左右。公开资料显示,自2000年上市以来,恒瑞医药的创新药只有5个,分别是阿雷昔布、阿帕替尼、替派司的明、吡咯替尼、注射用卡列珠单抗。

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医疗领域的反腐成为相关部门关注的焦点。2018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随后各省市陆续出台医药购销反腐文件。去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医保局成立了部际协调工作组,将77家药企列入检查名单,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其中包括药企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回扣的现象。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药企都是将产品的销售推广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建立风险隔离带。执法部门很难将促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与药企联系起来,药企也不需要承担责任。从之前的判决可以看出,医药行业受贿的处罚主体主要是受贿的医务人员。行贿多被认定为企业工作人员、医药代表等的个人行为。

国家医保局的新政策有望扭转这一现象。4月24日,一份在业内流传的医保局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信用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国家医保局将合理利用相关部门的执法成果,打击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和市场操纵行为,通过企业承诺、合同管理等方式对失信行为采取适当惩戒措施。此外,药企承诺杜绝商业贿赂和市场操纵行为,同时还承诺对委托服务企业和代理商为自身药品实施的商业贿赂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共同承担价格和信用处罚责任。

这份征求意见稿明确,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将归罪于药企,药企将无法再用员工个人行为的说辞来撇清责任。合规转型也将成为国内药企新的生存法则。

编辑|陆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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