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后不喝领导敬酒,反而被掌掴辱骂。今年8月,刚从学校毕业进入职场的杨就遇到了这样一件荒唐事。
近日,杨称自己没喝领导敬的酒,被侮辱掌掴的微信群截图在网上引发热议。截图显示,北京某银行中关村支行微信群“2020年校园招聘新员工”,他在北京盘古七星酒店与同事聚餐时,因没有喝“一角”的酒,遭到一名领导殴打辱骂。
经查,杨系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新入职员工。今年8月入职,职位是客户经理。
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处分。
8月24日零点,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官微回应“学校招聘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扇耳光”事件。
“经核实,员工杨反映的中关村支行营业部一名领导及该支行个别员工确实存在因酒后失态在私人非公开饭局上对杨进行不当言语和行为等行为,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和处罚。”
上述声明称,根据厦门国际银行总行《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第四条及《境内机构违规失职行为处理细则》第十一条,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给予领导董严重警告处分,扣除两个季度绩效工资;给予分公司负责人罗某警告处分,并扣除一个季度绩效工资。
吃死辣条被逼转发朋友圈。.....
职场欺凌屡见不鲜。
以上事件只是职场霸凌的冰山一角。
什么是职场欺凌?也就是说,身居高位的人被无端指责和辱骂,同事被排挤和孤立,口头威胁,公开侮辱,恶意中伤,性骚扰,上级利用职权对下属进行打击报复,降职降薪,惩罚性罚款,扣发工资奖金,打压劝退,不公平斗争。
近年来,类似这样的职场欺凌事件屡见不鲜。
员工业绩不佳被逼吃死辣条——
据封面新闻7月报道,成都某公司业务部7名员工因业绩不佳接受吃辣条处罚。结果,两名女雇员住院。
据悉,辣条为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当天,一名女员工在食用“死亡辣条”后不久开始出汗,医院诊断为“肠炎的应激性表现”。另一名病情相对严重的女员工也在同一天被送院。检查结果是胃绞痛,给她注射了止痛剂。
杭州某员工被领导要求在朋友圈发广告,没有扣奖金——
杭州某银行员工王女士告诉记者,自今年年初开始在家办公后,单位就强制要求员工每天转发银行信息到朋友圈,作为“云日报”。每天的“云日报”一定要转发到朋友圈,纳入绩效考核。
据王女士说,领导会突然做检查,要求检查大家的手机。一旦发现朋友圈设置为群发,将视为未发,扣除个人当月绩效考核。
这些职场霸凌行为是违法的!
“我想问问群里的HR老师,我不喝酒是不是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我的经历是否超出了我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受的压力?我暂时保留我所有的权利。”杨在公司微信群里问HR。
员工不喝领导敬酒,被掌掴辱骂,因为业绩不好被迫吃死辣,被迫在朋友圈打广告,不扣奖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夏认为,这些看似美妙的职场潜规则或规定,实际上是在违法的边缘被疯狂地检验。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拘留、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
但如果完不成业绩,会受到花式惩罚、强制转发到朋友圈或扣奖金等奇葩职场规定,同样没有法律效力。
“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只是单方面告知的职场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孙夏明提醒,工作场所的“体罚”或“变相体罚”或“恶搞”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劳动者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职场欺凌或多或少伴随着暴力和言语侮辱,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人格权。"孙夏明认为,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将独立编纂"人格权",并为此类欺凌行为划出法律红线。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侵害人格权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遇到职场霸凌怎么办?
“职场欺凌事件频发,一方面反映了部分用人单位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劳动者的盲目宽容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此类行为的发生。夏认为,面对职场欺凌,员工应该勇敢地说“不”。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微信官方账号“包头铁路运输法院”近日发表文章,向网友“安利”职场被欺负后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收集证据,包括文字材料、电子邮件、微信QQ等谈话记录、电话录音、现场录像、证人证言等。
2.申诉,去用人单位工会或者当地总工会申诉求助。
3.进行法律咨询,寻求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如果遇到民事侵权(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等。被侵权),可以直接向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身体轻伤、淫秽、诽谤等。,对方可能涉嫌犯罪,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存在无故降薪、辞退等行为,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
4.申请劳动仲裁,面对用人单位的劝说和强制辞职,可以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诉和协商;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你喜欢,就开始吧。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朱志傲曹超男
审计|刘观伟
供稿| 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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