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情况总结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发布《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共36类,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为多次、小额采购,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新目录还将“公立医院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项目”纳入涉及公共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范畴。此外,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新目录要求省级主管预算单位集中管理、分批论证,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采购,市级主管预算单位不再进行审核。

相关解读
框架采购模式
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框架采购方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适用范围不同。框架采购适用于多频次、小额采购,不适用于单一项目采购。第二,程序不同。框架采购具有明显的两阶段特征。在第一阶段,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在第二阶段,采购方或客户将根据框架协议中规定的规则,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最终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第三,供应商范围不同。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一个采购包只能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而框架协议采购可以产生一个或多个入围供应商。
框架采购的适用范围包括:一是目录内项目的集中采购,以及必要的耗材、配件等。采购人需要多次采购,单次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既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中的小额零星采购,也包括纳入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小额零星采购。比如中央预算单位采购电脑、复印机、扫描仪等。单笔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二是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本部门、本系统需要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人需要多次采购,单次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从财政部前期清理非法备选库、名录库、资质库的情况来看,采购人在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类咨询服务领域订立框架协议的需求相当突出,因此专门将此类服务中的小额零星采购纳入适用范围。三是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采购限额标准之上,向本部门、本系统之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了方便选择客户,有必要确定多家供应商。例如,在实践中,凭证制度允许政府购买服务。
实施中应注意:一是不得滥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以免妨碍市场秩序,冲击项目采购。对于上述第一种适用情形,按规定需要批量集中采购的,不能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对于前述第二种适用情形,主管预算单位能够收集需求形成单一项目采购,通过签订不确定时间、地点、数量的采购合同满足需求的,不能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二是框架协议采购为多频次、小额采购提供了一种替代采购方式。符合上述适用情形的,集中采购机构或者预算主管单位可以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或者按照项目采购方式实施,而不是强制其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公立医院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乙类医疗设备由三个部委颁发。B类医疗设备包括:
1.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
2.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
3.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
4.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
5.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
以上进口产品需经省级主管部门批量论证。
2022-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代理采购项目
下列项目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注意:1.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项目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项目目录》的分类和采购项目的属性特征列出,形成集中采购目录。其中,字母A、B、C分别指货物、工程和服务,每2位数字为一级代码,列出具体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应根据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确定。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2.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应当采用多频次、小额采购方式,并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2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3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当按照框架协议确定的规则和方式进行二次竞争。对已纳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店的,可采用电子方式进行竞争性采购。对于要求一致、服务领域相近的框架协议项目,可积极采取联合采购方式确定协议价格,减少重复采购,提高采购集中度。
3.省、市预算主管部门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公共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高校、科研机构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不适用上述集中采购目录,适用其规定。
二、分散采购定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外,采购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分散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单位根据预算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且省级、县级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限额为50万元,县级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限额为30万元;省、市、县级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第三,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的标准金额为400万元。单位采购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符合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且符合其他采购方式法定适用条件的,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后,采购单位可以改为非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金额标准按照国务院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各采购单位要按照“谁采购、谁尽责、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加强归口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细化执行标准,以采购需求制定、采购合同履行和采购绩效评价为重点,强化内部政府采购管理控制和监督问责,切实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发挥好政府采购的管理作用,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的指导、组织、管理和考核。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前提。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落实资金来源,细化采购项目,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做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全、清单全、明细全、名副其实,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
政府采购意向公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一个环节。各采购单位要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计划性,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编制项目名称、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时间等采购意向内容,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和本单位或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按季度更新。政府采购意向原则上应不迟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天向社会公布。
各采购单位要完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方案的市场调研和风险审查,发挥采购需求的主导作用。在采购计划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的要求,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通过咨询等方式进行需求调查,对所有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定义和量化,通过分包确定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标规则、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定价方式等相关合同订立和管理安排;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围绕要实现的采购要求和全面实施采购的条件,明确实质性要求,合理设置评审因素和分值,增强同类采购的集中度,促进采购合同的订立和管理,提高采购实施的质量和效率;在验收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履约验收活动,及时进行合同与验收的匹配和核对,支付资金,准确评估采购绩效,确保采购结果实现项目绩效和政策目标。加强采购风险控制,完善内部多部门审查机制,积极引入相关专家或机构的专业咨询服务,对采购需求形成和实现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和防范。

预算单位和采购单位要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实施机制,结合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和项目特点,积极运用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评估优惠价格、优先采购等政策措施,将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支持政策嵌入和落实到预算编制、需求制定、评估过程、绩效支付等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增强和扩大政府采购政策的引领效应。
因部门或系统的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采购的特殊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省级预算主管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标准,由省级预算主管单位汇总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公开实施。
工程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服务的政府采购,应当遵守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采购政策功能落实、采购合同公示、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履约评价等政府采购规定。,并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货物和服务,应当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协商或者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全过程监管;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采用招标方式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相关的职责分工进行监管。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采购国内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主管预算单位进行集中管理和批量论证,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采购。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在平台上进行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应当坚持政府采购公开原则,遵循政府采购制度规则,提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遴选等服务。依法进行政府采购交易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政府采购监督职责。
市、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省直单位和省属单位实施省级统一管理的财产采购项目时,可以委托所在地区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涉及救援、恢复的紧急采购项目,或者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的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我办负责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解释。如因政策调整需要修改完善,我们将另行通知。
信息解释
◆
信息顺序◆“仪器需求助手”信息板每天实时更新仪器设备行业重要信息,包括相关行业政策、新项目、新实验室、新学校、新学院、新研究中心等。让用户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了解潜在商机,帮助用户提前切入项目。
内容:仪器销售
如何获取这些信息?可以搜索公众号:仪器交易,也有小程序,订阅,竞价信息实时更新,不怕错过任何商机!
特别声明:本文发布仅供学习和传播信息之用,不代表本微信官方账号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边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自微信官方账号,请向原作者申请,并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