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施行时间

核心提示原标题: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发布 提供全生命周期保护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征得

原标题: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条例出台提供全生命周期保护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传输或者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制日报》记者就公众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业内相关专家。

侵权屡见不鲜。

规定出台的正是时候。

据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介绍,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规章,是《网络安全法》的配套法规。

中国未成年网民数量庞大。共青团中央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年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3.7%,高出同期全国人口36个百分点。

郑宁说:“儿童的判断力和控制力较弱,因此对儿童网络信息的保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且在实践中,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条例的出台很及时。”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安全与职业健康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任看来,《条例》是在《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重要法律。

任分析,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有三点:

第一,互联网时代对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薄弱。是孩子民族发展的未来和希望,认知能力、危险识别能力、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在网络空内容纷繁复杂、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层出不穷的形势下,更需要加强对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第二,网络时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缺失。早在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正案,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次修正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其合法权益。虽然经过了两次修改,但仍然缺少网络时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规定》填补了互联网时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空空白。

三是前期开展试点,全面推行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今年5月28日,国家网信办在前期试点三家小视频平台网上青少年防沉迷系统的基础上,协调指导14家短视频平台和4家网络视频平台统一网上青少年防沉迷系统,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全面实施。在网络安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上制定的《条例》,结合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的全面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维护他们在互联网上的合法权益空。

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

采取加密保护措施。

《规定》共有29条。有哪些亮点?

据任分析,其亮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为孩子的个人信息提供终身保护。明确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具体原则,以及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其次,明确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原则。在网络安全法明确提出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合法使用”的原则要求。

第三,明确了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从网络运营者设置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特殊规则和用户协议来看,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中已经规定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特殊规则,首次提出了专门适用于儿童的用户协议。

第四,界定了儿童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从范围限制来看,沿袭了《网络安全法》第41条的思路,结合《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22条对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范围限制进行了界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双方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违反收集和使用规则使用个人信息。《条例》对儿童个人信息使用保护范围的限制,与前述条款的思路基本一致。

在郑宁看来,规定体现了严格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权的理念。她认为,该规定主要有六大亮点:一是要求网络运营者制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专门规则和用户协议,要求网络运营者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二是明确在征求同意的过程中,应同时提供拒绝选项;三是要求存储儿童个人信息时,应采取加密等措施;四是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控制内部管理流程,严格设定内部信息的访问权限和儿童个人信息的范围;五是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时,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委托范围和相应的权利责任;第六,对删除权和数据泄露通知制度做了详细要求。

创建安全的网络环境。

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谈及《条例》出台的意义,郑宁说:“我国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法律基础进一步丰富,标志着我国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任认为,条例的颁布主要有三层含义:

一是有利于督促网络运营者做好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工作。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受理处置侵犯儿童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有害信息。《规定》的出台为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畅通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