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万条网店客户资料准备卖钱两名男子遭遇“黑吃黑”一分钱没赚坐班房

核心提示新民晚报讯 客户注册在购物网站上的个人信息居然可以被随意支配!两名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分别非法提供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达30万余条,意图通过售卖他人信息从而获利。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们却遭遇“黑吃黑”,一分钱没赚到。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以

新民晚报购物网站上顾客注册的个人信息可以任意控制!犯罪嫌疑人金某、王某两人分别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30万余条,意图通过出售他人信息牟利。讽刺的是,他们遭遇了“黑吃黑”,一分钱没赚到。日前,宝山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判处王、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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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金某在某购物网站旗舰店从事老客户运营、推广、维护工作,担任网店运营主要负责人。2018年12月左右,金在一个在线论坛上遇到了王曼。王自称在上海做水产生意,两人互加了微信。

2019年2月初,王向金某抱怨生意不好,两人琢磨有没有“赚钱的门路”。金某突然想到在自己的网店后台可以获取大量客户资料,于是告诉王某,可以合作出售客户资料赚钱。王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于是决定由金负责提供客户数据,王负责出售数据。卖了钱之后,他们平分了。达成协议后,金把一些数据发给了王。

据悉,金某给王的数据都是在网店交易过的真实客户数据。这些数据是从2015年网店开始运营开始积累的,时间跨度近4年。Kim有登录后台的权限,数据也是他登录网店服务端口后从系统中获取的。里面的每个客户信息包含三条信息,分别是收货人姓名、收货地址、手机号码,共计30万条。他通过QQ文件传输发给王。

王收到数据后,在网上发了一个卖数据的广告,一时无人问津。于是他主动寻找“数据买家”,找到了几个买家。当初王加了一个买家,双方约定所有资料以3000-8000人民币一包的价格出售。但对方表示需要先测试一些数据,王挑选了6000-7000件发给对方。但对方说这些数据都是以前的,问王他们有没有最新的。王怕被骗,要求对方先交钱。结果买家把王黑了。联系买家后,王怕赔钱,每次只发500-1000条,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拉黑。

检察官的陈述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显然,金某和王某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碰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高压线,因此他们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于公民来说,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非常重要。应该保护与隐私相关的关键信息。不要在网上随意填写相关信息,防止泄露。指纹、声音、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不能随意授权。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侵害或遭受损失,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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