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不断提升我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保护数字经济发展

核心提示在25日中宣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瑛玮表示,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断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网络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机关作为网络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指导监督各单

25日,在中宣部举行的“中国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英伟表示,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断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网络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机关作为网络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要求,不断提升我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第一,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推动建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认真实施,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组织制定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督促网络运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提高安全保护水平。

二是开展常态化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公安机关每年组织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和技术检测,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网络安全问题隐患,监督网络运营者依法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出动数十万警力,对近10万个单位、30多万个信息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消除各类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隐患220多万个。

三是加强网络安全通报、预警和事件处理。完善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组织网络安全实时监测、通报、预警和应对,及时处置一批网络安全事件,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安全。

王伟指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全面推进落实“实战化、系统化、常态化”和“动态防御、主动防御、纵深防御、精确防护、整体防控、联防联控”的“三位一体、六位一体”措施,健全完善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全力保障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来源:综合中国新闻网、中国证券网、中国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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