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卫生职业学院创建于1953年,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医学类高等职业院校,现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学院拥有太原双东、晋中金文、晋中太谷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43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21人,双师型教师132人。在校学生超过12000人。有19个专业。建院70年来,学院始终秉承“德、学、慎、独、远”的校训精神,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了15万余名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为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将于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2年山西卫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专业技术岗位31名,管理岗位4名。招聘所需具体条件以《山西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为往届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研究生和本科生年龄在35岁以下。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中国公民和台湾省港澳台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可以报考内地事业单位。应聘者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就业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等的人员。,并经考核合格,可报考在职基层项目人员特岗。
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可按现役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现役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允许申请人申请的主要情况:
1.现役军人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备案审查期间或尚未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已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
7.应聘人员入职后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名后、录用前试用期内已成为公务员或已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辞退期限、现役、试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种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或岗位所要求的,除非有明确要求的岗位,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输入某人的名字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9时至7月11日24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网站为http://47.93.192.66/sxwjxy/info/index.html.,同时,报考人员必须按照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报名审核材料。
3.注册审核材料:
报名表填写的专业应与申请人本人取得的大专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一致。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含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具体专业的证明及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习证明、个人自荐材料、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课程学业成绩单扫描件。
如果是在职的,还必须出具单位同意证明的扫描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如果是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扫描件;需要资质的,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专业有要求,需提供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特岗”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下载、填写并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扫描件,由服务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报考基层服务项目特岗的退役军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
初步资格考试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招聘条件进行逐项审查。资格审查要对人民负责,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的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当已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应的专家组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鉴定。
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岗位资格不符、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通过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其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应聘岗位及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原则上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候选人数达不到此比例,则按规定比例核减候选人数。人数减少至1名仍未达到3:1的考生,原则上取消该考生人数,并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告。同时通知已被取消的申请人。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业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报名后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及报考人员转入通用岗位,并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业岗位转岗的一般岗位,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减少到一个岗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如岗位减少或取消,将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两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面试,按面试成绩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
1.笔试
笔试由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笔试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专科1至专科14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测试,包括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全程监控或录音。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由山西卫生职业学院负责。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合格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和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原件与岗位资格不符、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已获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递补,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
面试由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前一周,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要求。
技能1至技能14职位采取试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其他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成立若干面试考官小组。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山西卫生职业学院考官人数限定为1名,考官为外聘考官。
全程采访录音录像。
面试结果将于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人员总成绩及排名顺序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身体检查和检验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相关事宜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上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结论体检不合格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应安排在具有同等或更高等级体检资质的其他医院复检。如学院、参加体检的申请人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问,由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加强巡视环节,严把巡视关,巡视要深入细致,全面了解被巡视对象,防止巡视失察失真。成立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生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或审计。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和思想政治表现证明。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的空缺,将根据报考人数比例和实际情况及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宣传和就业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后,在山西卫生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如果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查明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第五,严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严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考生以伪造、变造文件、证件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及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
电话:0351-2776882
监督电话:0351-2776823
学院网站:www.sxhvc.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山西卫生职业学院
2022年7月1日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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