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一方面继续加强重点场所、繁华商圈等周边路段的巡查执法,另一方面着力加强源头管理,双管齐下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
保持日常检查力度不减。7月18日,执法人员在青秀区万象城周边路段对一辆网约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进一步询问和调查,该车司机称仍在参加相关培训,尚未通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考试,车辆也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他还说,自己这次出行是通过某网约车平台接单,把乘客从青秀区青林路某小区门口送到南宁跨世纪大酒店。到达目的地后,他按照平台订单上显示的价格收取运费。

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方可从事网约车服务。最终,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该车辆。

压实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近日,有群众举报,某网约车平台三辆网约车涉嫌无证经营。为此,市交通执法支队及时回应群众投诉,立即对被投诉的网约车及其所属平台公司进行调查。
根据群众提供的投诉线索,执法人员进一步查询执法系统,确认三家网络约车平台均为某网络约车平台公司的注册车辆。于是,他们对涉案网络约车平台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发现今年6月,网络约车平台公司为上述三辆车提供了网络约车订单服务,但这三辆车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因网约车平台涉嫌为无证网约车提供订单服务,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网约车平台进行了调查,并依法作出了罚款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执法人员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了警告。一是要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严把车辆和驾驶员的准入关,做到合法合规运营。二是要及时清理无运输许可和从业资格证的不合规车辆,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是要加强对网约车运营和服务过程的动态监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行业服务质量,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约车经营环境。
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询问调查。
执法人员对某网约车平台委托的代理人进行了调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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