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户信息管理规定》今日起施行。明确账户信息管理规范,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账户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账户信息核实、个人信息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明确,互联网用户账户信息,是指互联网用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姓名、头像、封面、简介、签名、认证信息等用于识别用户账户的信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是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发布和应用平台服务的主体。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监督管理。地方网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监督管理。

《规定》要求,注册和使用个人互联网用户的账户信息,包括职业信息,应当与个人真实的职业信息一致;互联网用户注册和使用账户信息应当与组织的名称和标识一致。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信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拟变更使用的账户信息进行核实;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信息应在账户信息页面显示,以便于公众监督,维护公共利益。
对账户信息展示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近年来,通过注册使用账户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时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互联网用户账户信息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账户信息的注册和使用,还对互联网用户账户信息和公共账户信息的显示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定》明确,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不得假冒、伪造、编造政党、政府和军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名称和标识,防止部分用户利用账号信息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促进账号规范管理。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申请登记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以及其他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向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从事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申请登记。,并在账户信息中添加特殊标记;在互联网用户账户信息页面合理范围内显示互联网用户账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信息,以利于公众监督,维护公共利益;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信息页面上,显示了经营主体、注册经营地址、内容生产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等信息。
加强监管措施,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
《互联网用户账户信息管理规定》不仅对账户信息的注册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规定》明确,网信部门将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监督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加强了监管措施,规定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存在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的,可以要求其采取暂停信息更新、用户账号注册或者其他相关服务等措施。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省级以上网信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上半年,3491家网站平台被约谈。
昨天,记者从国家网信办获悉,2022年上半年,全国网信系统继续加大网络执法力度,规范网络执法,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网信系统已依法约谈网站3491家,警告网站3052家,罚款283家,暂停或更新功能419个,下架移动应用177个。会同电信主管部门注销非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非法网站12292个,移送相关案件线索4246条。
各级网信部门联合开展了“清明2022算法综合治理”、“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领域乱象清理整治”等一系列“清明”专项行动,其中,依法查处“雷达财经网”、“趣闻头条”等非法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和账号;依法关闭“当代商报理财周报网”等假冒或侵权网站和账号;依法查处“岳明助手网”、“企商网”等专门从事流量诈骗、网络水军等活动、破坏网络生态的网站、应用和账号;查处“爱豆”、“星派”等严重破坏网络生态问题的移动应用,如设立明星榜诱导粉丝投票上榜、设立募捐专栏求助、号召粉丝做数据等;依法移除和关闭大量传播淫秽色情、低俗低俗内容的手机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