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积极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图为江苏省扬州市举行的灭火救援演练。新华社
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事故总量、重大事故起数、重特大事故起数实现“三连降”。同时,安全不足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依据职责权限,深入查办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精准有力问责,推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筑牢安全屏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没有安全,就没有高质量的生产和发展。
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因长期非法存放硝化废物发生自燃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这是天津港海瑞公司2015年“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以来的首次。两名中层干部受到纪律处分,61名省以下党员和官员受到问责,其中46人受到纪律处分。2020年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对7个被告单位、53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事故发生后第二天就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组,了解事故调查进展,并成立了专门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和审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有差距。对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等重视不够。对于一些规模小、水平低、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突出的化工园区,缺乏“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一些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够大,盲目引进高污染高风险企业。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在2018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工作的综合考核中,安全生产权重为零;五年内更换五位分管安全生产的省级领导,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
三是日常监管执法松软。相关职能部门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统筹协调不足,日常监管出现“真空”地带。行政执法不力,存在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缺乏对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对企业与中介机构之间相互关联、欺诈等问题监管不力。
四是基层监管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普遍存在政治素养低、业务能力欠缺、工作作风虚假等问题,拿卡要、收受礼金等“微腐败”较为严重。江苏响水“3.21”案件被拘留的15人中,有14人涉嫌受贿或违反廉洁纪律。

以纪检监察建议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全面提升。
江苏响水“3.21”事故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国发生的第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独立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以案促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印发《江苏省委、省政府纪检监察工作意见》,要求江苏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并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责任落实、安全监管监察。 江苏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纪检监察要求,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细化任务责任清单,狠抓实际、细节以案促改,努力把事故惨痛代价转化为安全生产过硬措施。
——重塑思想,进入头脑和内心。江苏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局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方位拧紧安全生产管理“总开关”,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训。省委、省政府召开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反思,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研讨会,制作警示教育课程专题培训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企业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二是集中力量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促进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履行责任,承担个人责任。江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明确责任主体,把责任推向地面。一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省委常委会建立了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的职责清单。把省委“贯彻新发展理念,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化解”作为检查监督的重点,深入查找被检查党组织在落实安全生产部署方面的责任和作风问题。二是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印发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任务清单,明确监管责任,明确责任边界;建立健全省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对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出具安全生产警示函。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思路和措施,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三年行动计划,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场所、重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切实整治和治理乱象。加强对整改工作和具体问题的统筹研究,实施严格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改。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把“开小灶”和“开大灶”结合起来,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化。2019年11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化工、危险化学品等27个重点行业为重点,形成了“1+27+1”专项整治工作体系。2020年4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查漏补缺,防止安全事故再次发生。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从生产、运输、储存等关键环节入手。,推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加强全链条管控。对罐区高风险工艺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进行全覆盖检查,建立“一源一单”、“一企一档”。三是开展非法“小化学品”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清理违法违规“小化工”1117家,立案522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7家。省纪委监委在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监管中同步启动官商勾结专项整治,深入查处违法“小化工”背后的官商勾结问题,立案98件,通报典型案件14批36起,严厉查处盐城市原副市长李义浩、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响水县委原书记马军建等案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度成果、管理方式、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一是优化存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出清“僵尸”企业;一方面,强化增量,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系统重构现代产业体系。二是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严格化工产业安全发展,出台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提升方案,对化工园区产业、环保、安全进行评估论证,加强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开小灶”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大效应”
江苏省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求实效”的总要求,从政治大局的高度重视整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和进展,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两个维护”。国务院督查组认为,江苏“开小厨房”效果显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发生新变化,迈上新台阶。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江苏坚持对原有隐患和新发现的隐患进行一体化整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92.5%。到2020年底,江苏省整改工作方案所列16项任务、56项具体措施,有明确完成时间节点的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其他需要长期整改的正在扎实推进。2020年1-11月,江苏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分别下降68.6%和65.4%。
——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合理分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一是有效解决了“重振河势”的顽疾。长江主要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城区、化工园区外、规模以下的化工生产企业大幅减少,关停并转有序推进。二是化工园区评估监管得到有效加强。产业定位和主导产业链更加清晰。上下游无产业连接、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差、管理不到位的化工园区被取消。截至2019年底,全省化工园区数量从53个减少到40个。三是化工行业准入和安全门槛得到有效提高。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能耗等行业准入标准,新建化工和危化品项目所有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引进一批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重大化工项目,使化工行业实现“破笼换绿”、“腾笼换鸟”、“开笼引凤”。
——织密安全生产体系网络。认真查找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管监察结合起来,推动建章立制、完善治理。一是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更加完善。针对响水“3.21”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江苏省及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政务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便捷。“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省级安全生产政务服务指南标准化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实行一张网管理。第三,监管体系更加透明和科学。建成一批信息系统平台,77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上下级互联互通。
——健全了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通过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宣传推广,践行群众路线、凝聚各方合力,初步构建起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全生产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会,省政协就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开展三级政协联动专题民主监督,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深入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推动发现问题、落实责任。新闻宣传和曝光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在省级主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版专栏,完善安全生产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