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网上报名”和“零认证”,提高惠民教育服务质量,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01
招生计划全市小学一年级在校生约1.45万人,初中一年级在校生约9200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保证达到100%。
02
招生目标一年级新生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新生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注: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小学入学的,由监护人通过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提交延期入学申请,由市教体局审核。只有获得批准后,才能延迟入学。
03
注册类别学位类型。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我市新生学位类型分为四个批次,录取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一:诸城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学位类型二:诸城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但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学位类型三:非诸城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
4度:农民工子女,监护人在市区及周边无房,在市区工作租房。
录取新生时,按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符合报名条件但不能达到报名学校学位的学生,由市教体局协调到有空学位的学校。
实行全方位招生“网上报名”和“零认证”,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的以下材料,以便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高网上考试通过率:
第一、二批学位: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三批学位: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
第四批学位:户口本,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至少6个月,城镇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至少6个月,或者在城镇正常经营的营业执照、居住证至少6个月。以上时间节点为网上报名的最后一天。
其他事项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户口簿、房产证的登记日期和购房合同的备案日期均截至网上登记的最后一天。
2.购买的期房未交付;账号空不作为录取依据。在义务教育期间,只允许同一家庭的儿童在同一住房附近上学。共有财产登记仅限于新父母、祖父母的共有财产,监护人在市区及周边市区无独立产权。
3.如果监护人在市区内或周边无房,但爷爷奶奶的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学生随爷爷奶奶户籍在诸城居住,且实际随爷爷奶奶居住,可以用爷爷奶奶的房产申请入学。
4.外来务工人员租房的话,尽量不要在大学校或大班的招生区租房,而是在城市周边学位充足的学校招生区租房。

04
招生安排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招生区域划分。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保证公平、就近的原则,按照街道、路段、门牌号、村民小组等划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区域。有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不均匀,街区形状不规则,就近入学不等于直线上最近的入学。具体招生区域划分见附件1。
2.报名时间。7月25日至7月28日,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新生相关信息。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以错开报名时间,避免网络堵车。所有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实名注册登记。
3.报名方式。通过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27日至28日通过电话联系相关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或到相应的市属学校寻求帮助。学校将开放机房,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4.信息审计。8月1日至8月20日,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的政府数据接口,对户籍、年龄、房产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并通过登记平台或短信反馈审核结果。网上验证未通过者,由家长根据平台或短信提示进行处理。凡符合第四批次类型报名条件并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根据各校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5.入学资格的确认。8月21日起,新生按学位类型顺序入学。符合报名条件但因报名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录取的学生,由市教体局协调到有空学位的学校。同一学位类型按房产证或正式租赁证日期排序。房产证或租赁证日期一致时,诸城市户籍按在诸城市落户日期排序,非户籍起在诸城市工作或经商时间排序。根据家长平台或短信通知要求,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书面说明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根据上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要求,全面优化民办义务教育比例,结合当前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比例,北京师范学校将于2022年秋季停止办学;龙源学校、慈海学校和卫青中学已经暂停了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初中一年级的招生范围为:一是具有诸城市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二是不是诸城市户籍学生但监护人在珠海有正式财产的六年级毕业生。
1.报名方式。通过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系统报名。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不能同时报。根据相关规定,严重失信人子女被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2.报名时间。实施同样的公民行动。7月25日至2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家长和学校工作人员帮助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新生相关信息。
3.入学资格的确认。7月27日,市教体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体局组织注册学生电脑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将于当日向学生家长公布。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新生,不再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未被计算机派位录取的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
4.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简章和广告由招生学校制定,必须使用规范的学校名称,公布办学许可证编号、学校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确认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得含有虚假或者误导的内容,欺骗或者误导学生和家长,禁止违法承诺和夸大宣传。严禁民办学校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方案、简章、广告需报市教体局综合教育处审批后实施。
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报名方式。通过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系统报名。在学位空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入学条件,实行直接凭居住证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报名时间。7月29日至7月31日,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新生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7月31日致电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或前往相应学校寻求帮助。学校将开放微机室,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3.入学资格的确认。8月15日前,家长应根据系统提示或学校通知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网上招生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打印网上招生试卷、专题培训等方式,引导辖区新生家长按时报名。
5.各镇街义务教育学校要彻查辖区内适龄儿童信息,逐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增加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问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招生
1.残疾儿童入学采取电话咨询、学校登记和集中认定的方式。新生家长应拨打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咨询电话6062523沟通报名事宜,并携带子女的残疾证、户口簿等资料,按学校时间要求带子女到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入学评估鉴定。特殊教育学校汇总安置建议,于8月26日前报市教体局综合教育处。
2.潍坊聋人学校面向全潍坊招收聋人学生;潍坊盲人学校招收来自潍坊各地的视障学生。鉴于残疾儿童的特殊性和入学评估的需要,视障、听障新生家长请联系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按要求带孩子进行入学评估。
3.科学开展入学鉴定评估,严格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一人一案”和科学分类安置。大力发展全纳教育,通过普通学校正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接生,确保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适当的教育。如对招生安置有争议,教育部门会同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提出招生安置意见,确保“各尽所能”。
05
其他的1.接受特殊照顾者的子女。对烈士、义务兵、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诸城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等依法享受教育优惠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部队政治工作部将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需求报诸城人武部政治工作部,同时报潍坊军分区政治工作部备案;市公安局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名单;市消防救援队应当审核汇总合格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名单。上述部门将于7月25日前将上述优抚对象子女名单报送市教体局综合教育处,并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优抚对象子女需通过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系统报名。
2.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本着尊重其意愿、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其入学,并按规定落实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也需要通过诸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系统报名。
3.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有分校的,根据主校区的生源、校舍、教师状况,可安排部分学生在分校整体就读。在跨学校招生的地区,应优先考虑本区所属学校。
4.因旧城改造在市区内房屋被征收的原住居民子女,可在安置地或回原居住地就读相应的市属学校,需有拆迁协议。
5.小学一年级新生应严格控制入学年龄。2022年,小学入学年龄6岁。没有完成规定的小学教育的学生不会升入初中。
6.各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前设计一个迎新课程,新教师要与家长和学生建立双向对接机制,引导学生提前熟悉校园生活和课程安排。小学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要求,做好幼儿衔接工作。
06
加强招生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招生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招生期间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重要招生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相关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报告,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要建立风险清单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梳理今年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风险防控。7月22日前,各学校要将招生工作方案、风险清单和应急预案报市教体局。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市教体局将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审核小组,对市属学校招生过程、阳光分班、招生报名等进行监督审核。对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的学生,将拒绝其入学,并责令其返回学校。
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不得通过参加学术知识考试或者其他任何变相考试、考核的方式选拔学生。未经市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擅自开展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滞后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区域招生,坚决杜绝跨区域、跨学区招生等违规行为;招生工作结束后,新生可公开的基本信息应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示栏公示。加强学生信息管理,禁止随意复制或向社会公开,严禁学校和教师出售和故意泄露学生及家长信息。对违反规定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不超过45个班,初中不超过50个班。通过加强学校扩建、集团化办学、一校多校区改革、夯实城镇基础、建设农村温暖校园等综合措施,缓解城市地区的办学压力,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工作基础。学生入学后,各个学校要均衡配备教师,阳光分班。学校不得举办特长班或实验班。严格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审批程序,防止因转学等因素出现大班额的新班级。任何学校不得接纳借读学生,违规接纳者一经查实立即退回,并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达标学校扣分项目。
做好辍学控制工作。实行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制度和复学通知书制度。放假前,全市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要组织发放录取通知书。要实施辍学控制的动态监控机制。对辖区内辍学儿童,镇街中心学校、市级义务教育学校要第一时间与镇街政府、村居住地联合下发《复学通知书》,告知其法律责任和义务。对未及时报告的适龄儿童,要及时督促;对于外出上学的人,要了解自己的具体上学情况。做好孤儿、贫困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就学保障工作。全市各中小学要在开学两周内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准确掌握孤寡、贫困等各类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全面落实“特需学生关爱档案”、经济资助、“教师妈妈”等关爱政策,不让任何一名学生辍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的,由教育部门会同解珍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查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各学校要根据市教体局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招生时间、片区范围、招生学位数、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版面及纸质材料进行广泛宣传;要将宣传工作前置至每年幼儿园中班家长和小学五年级家长群体,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预留出时间;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各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市教体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064043、投诉电话6080958,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印制诸城市学生资助服务电话、诸城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惠民机构的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学生及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咨询和心理咨询等。对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