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买卖、出租银行卡、手机卡,轻松赚上千元。这样的好事让很多人心动,但大家一定要警惕。因出售、出租“两证”的行为,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日,富平、涞水、白沟等地网警抓获5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的犯罪嫌疑人。
一是富平网警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

近日,富平网警在工作中收到上级推送的案件线索:孙某名下多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转移涉案钱款,已有人被骗。接到线索后,富平网警立即对孙某展开调查,并将孙某抓获。
经审讯,孙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22年将名下3张银行卡以19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的犯罪事实。现已查明,销售银行卡涉案资金达20余万元。
审讯中得知,犯罪嫌疑人孙谋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还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即帮信。目前,孙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涞水网警连续破获三起求助信案件。
近日,涞水网警联合涞水县赵各庄派出所、涞水县义安派出所、涞水县涞水镇派出所,破获3起求助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中专毕业后到北京打工。工作期间,经人介绍知道帮别人“刷水”可以不劳而获。为了弄点零花钱,报酬不多的徐某某在明知“刷水”属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办理了4家银行,借给不法人员牟取利益。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涞水县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想办理贷款,于今年6月初咨询朋友。经朋友介绍,他将新申请的4张银行卡、u盾、手机卡借给他人申请贷款。在此期间,以要去外地办理贷款为由,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带到四川。最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发现无法办理贷款,便通知家人将其领回。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涞水县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辛某某,今年5月底,被一陌生微信好友以入群收红包为由邀请入某微信群。微信群里的诈骗短信大多是“交单提成”“关注视频号,赞红包”。但嫌疑人认为某某贪图小利,在群友引诱下,下载了一款“投资”app。后来因为想挽回被骗后的损失,就相信了别人,拿了自己的十一。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辛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涞水县公安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白沟网警破获一起“求助信”案。

近日,白沟网警发现一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线索,随即展开深入调查。在掌握充分证据后,白沟网警与反诈骗中心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抓获。
经审讯,因犯罪嫌疑人闫某急需用钱,在明知他人购买手机卡实施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收购的手机卡出售给他人。他一共卖出21张涉案手机卡,赚取佣金8400元。
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已被白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买卖或出租“两证”都是违法的。不得将自己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企业账户和结算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买卖或出租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业务限制、严格账户管理、法律惩戒四大处罚。
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如果有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社交网络账户,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己的相关账户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