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乃宇绘
当前,我国各地传统刑事案件大幅下降,但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屡禁不止、屡骗屡犯、屡骗屡犯、新型屡犯,危害极大。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已经全链条“产业化”,上下游各个环节都有专业的“黑灰产业”商家提供服务。这些业务并不直接参与犯罪,但却给网络犯罪提供了难以估量的帮助,造成了网络犯罪的门槛和低成本。犯罪分子只有通过“购买服务”才能愚蠢地操作。
调查还发现,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团伙所需的服务器搭建、虚假身份信息、受害人信息、洗钱甚至诈骗“剧本”都由专业的“黑灰产业”商家提供,专业团队渗透到犯罪活动的每一个细节。
公安部10月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5万人;共封堵诈骗域名网站21万个,拦截诈骗电话5100多万个、诈骗短信6.3亿多条,成功止付冻结涉案资金1000多亿元。
任何人
电信诈骗全链条“产业化”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反诈骗民警马天伟、赵等。,介绍,目前有专门的软件公司和技术人员为网站、平台、app等提供技术支持。网络犯罪所需,而且价格不高。“骗子”可以直接购买使用。
方法一:专业“软件商”提供“平台搭建”等技术服务
来自湖南省娄底市的温某强,于2019年6月纠集16名文化程度较低的“90后”,组成“宰猪盘”电信诈骗团伙。团伙成员以亲戚朋友为纽带聚集在一起。他们没有什么特长,文化程度也不高。购买了各种犯罪各方面的“服务”后,迅速从犯罪中获利。今年5月底到7月的两个月里,“三套”被骗,获利200多万元,但总投入只有三五万元。
“温某强案”中,“老板”温某强通过境外加密聊天工具,安排“操盘手”与软件公司联系,开发“广州新彩”等3款app,每款价格5000元。
随后,诈骗团伙“操盘手”接管了该APP,并进行后台操作,如修改资金额度、关闭市场等。“做这种东西技术上不难,很多功能都是假的。三个app的内部功能完全一样,只是改了名字,换了马甲。”马天威说。
在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破获的一个藏匿在迪拜进行“比特币投资”诈骗的团伙案中,涉案投资平台网站和APP制作者均为上海某科技公司,不仅为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支持,还向不特定群体出售服务。深圳某云计算公司为该诈骗团伙提供云加速、云防护等技术服务。
技巧2:有一个“犯罪工具”交易的“成熟市场”
文强组建团伙后,从其他团伙手中购买了几十部带有微信和流量卡的手机。警方介绍,微信对新开账号的管控力度逐渐加大,新注册的微信号发布敏感信息等。,容易被屏蔽。于是有针对性地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养号”团伙,即提供活跃了一段时间的旧微信号给诈骗团伙使用。
“时间特别短,可以直接用。手机里有个数据流卡,注册设置好的微信号,傻瓜式的操作。手机一般都是智能手机,一般都是国产品牌,五六百块钱。”马天威说。
据警方介绍,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专门的成熟的“手机市场”,专门卖这种手机,还有电话卡、流量卡。
手法三:甚至还有专门培养“骗子”的“菜商”
准备工作完成后,温某强团伙开始密谋作案。据警方介绍,诈骗团伙作案时间很短。比如文某强团伙里很多人都是“老手”,不需要长期训练。少数人经过简单培训就能“上岗”。
“一开始,文某强团伙会在QQ贴吧、股票投资群中寻找想投资的人,逐一沟通,说掌握一个平台回报率好,然后把他拉进预先设定的微信群,逐渐开始‘养’。”专案民警说。
将前期发现的“潜在”受害者拉入微信群后,2020年5月底至7月,温某强团伙开始在湖南省株洲、江西等地短期租房,准备“杀菜”。在此期间,犯罪分子聚集在一起,集中居住,不允许使用手机。每人操纵一些“诈骗手机”,按照分工作案。
在微信群里,犯罪分子扮演不同的“角色”,甚至一个人扮演多个“角色”。除了客服,还有不同的投资人,比如公务员,老师。他们还会塑造很懂股票投资的专业人士,称之为“老师”。老师定期在群里讲课,发布一些高回报高收益的股票种类,让人觉得他很厉害。
据警方介绍,这个微信群一般有四五十人,有时多达八九十人,但基本上受害者只有10多人,其余都是不法分子冒充的。去年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破获的一起类似案件中,一个微信群里有40个人,只有一个人是受害者,其他39个人都是由六七个不法分子冒充操作不同的微信号。这39人中,有冒充的教师和公务员。他们每天都发相应身份的朋友圈,骗取受害者的信任。
在“养”的过程中,不法分子开始通过冒充受害人身份,诱导受害人进行小额投资。一开始他们会做一定的比例,从5%到10%不等。比如,温某强团伙会按照5%的投资比例进行回报,即投资100元,返还105元给被害人。慢慢的,受害者越来越多,投资金额也越来越大。
当总投资达到40万或80万或80万,金额即将到账或时机即将到来时,他们就会关掉软件,迅速“封盘”。当天他们会把手机直接扔到河里或者其他地方,马上离开当地。这就完成了“杀一盘”。然后换个地方,换个APP“马甲”,再“开市”。就这样,文某强在短短两个月内连开三盘,获利200余万元。
据警方介绍,“培养”诈骗对象的犯罪流程逐渐精细化。为了规避风险,他们把一个阶段分为“吸”、“养”、“骗”等不同阶段。与温某强团伙自己“培养”诈骗对象不同,一些诈骗团伙可以直接获得“半成品”诈骗对象,“封盘”诈骗可以有所收获。
太原警方近日抓获一个来自东北的“吸粉”团伙,专门为下游环节“吸粉”。他们收到“养号”团伙指定的群二维码后,团伙成员冒充证券公司,利用购买的股民信息进行一对一联系。拉一个股东进指定聊天群24、48小时后,这个成员收提成13元,10个以上人头后,每个成员收提成25元。每个成员拉进组后,“吸粉”团伙就不管了,下游团伙对这些“准诈骗对象”制定下一个“套路”。
方法四:“跑路平台”、“水房”、“地下钱庄”提供洗钱服务。
诈骗团伙不直接结算资金。而是通过专门的“跑分平台”、“水房”等团伙洗钱并转给诈骗团伙,赚取佣金。

太原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负责人张虹说,网络犯罪的“洗钱”也经历了几个阶段:起初是银行卡的取现模式,经过银行卡的多级流转,雇佣“司机”取钱。现在多是通过第三方、第四方,甚至第五方平台转账,即钱入卡后迅速转出,然后通过购物、买基金、股票等方式进入资金池。,或通过公司账户进行公司交易。
警方表示,洗钱团伙通过多张银行卡相互转账,一级卡转二级卡,二级卡转三级卡。转到七八级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些人会购买股票基金或者伪装成商人来转账。“过了几关,钱可能会充到境外赌博网站,或者用来买基金、股票等。这样钱进了大资金池,再出来就分不清哪些钱是骗钱了,相当于洗白。”
文强团伙与上下游“服务商”之间的所有交易都是通过“电子加油卡”支付的。对于额度为1000元的加油卡,通过拍下条码并发送完成交易。搭建一个APP只需要5张卡。
在山西警方侦破的罗某勇“跑分洗钱”案中,罗某勇在境外赌博网站挂出其团伙支付宝账户的二维码,赌资全部进入罗某勇的支付宝,由其收款并转账“洗钱”。最后,他通过中介将钱转给赌博网站的指定用户,完成“洗钱”。仅2018年3月的5天时间里,该团伙5人“跑路”600多万元,提成约为8%至12%。
方法五:虚假身份信息和受害者资料找“卡商”
无论是诈骗团伙、洗钱团伙,还是提供作案工具和诈骗对象的“菜商”,都在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这部分“服务”提供者被称为“卡商”。他们找相应的人购买“四件套”的身份信息或者“八件套”的企业账户。
“四件套”由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银行u盾组成。每套一手价格在500元到1000元左右,转给诈骗用户每套可达七八千元。“八件套”包括营业执照、印章、企业账号、u盾等。一级价格从每套1500元到2000元不等,到用户手中最高可达每套10000元。
山西晋城25岁男子王某杰今年3月组建团伙,以自己或他人名义注册大量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和企业账户。同时,通过微信群在网上收购银行的公私账号,通过网络和物流发货卖给境外诈骗赌博团伙。王某杰甚至亲自走私境外指挥官,以每个公众号1万元至1.8万元的价格卖给境外犯罪分子。
手法六:一些新技术成为犯罪“黑科技”
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一些犯罪分子不断利用新的技术和应用来逃避警方的打击。例如,Goip网络电话是近年来诈骗分子的“新宠”。
山西省公安厅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专班任新峰介绍,Goip设备是一种网络通信的硬件设备,支持手机卡接入,可以将传统的电话信号转换为网络信号。一台设备可以同时操作上百张手机SIM卡,还可以远程控制异地的SIM卡和Goip设备进行通话和收发短信,实现了人与SIM卡的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攻击的目的。
技巧七:《犯罪套路》也可以购买。
生活中,各类电信诈骗手段和套路层出不穷,却又似曾相识。据警方介绍,“黑灰产”中还有专门制作诈骗“剧本”的团队。这些有心理学、文学、侦查背景的专业人士编造了“套路贷”、“杀猪板”、“冒充公检法”等各种犯罪套路。
“‘杀猪盘’最初是通过假装恋爱等感情手段,诱导被害人投资或赌博。而温某强的案子,直接省略了谈感情的阶段,上来就是投资诈骗。”警方表示,诈骗套路也在变。
注射毒品
农民工、大学生等
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
网络犯罪日益精细化的分工,导致农民工、大学生等一些弱势群体成为犯罪的“工具”,成为犯罪的“帮凶”。
有民警表示,从近几年破获的案件来看,受雇开卡的群体呈现年轻化趋势,辍学的社会闲散人员、农民工、在校学生成为主要目标。这些群体缺乏社会经验,爱贪小便宜,法律知识薄弱,受利益驱使实施犯罪。
晋中市民郝某某因出售大量个人信息被抓后,警方发现其名下有五六十家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他交代,一些中间人会提供机票,安排他在各地注册公司,开设公众账号。
今年8月,郑州警方公布了一批230人买卖账号、冒名开户的信息,其中“90后”占一半以上;温州警方当月公布的160名涉嫌买卖银行账户、开设假账户人员名单中,“00后”占比超过10%,“90后”82人约占一半。
除了出租、出售银行卡、账号等信息,据警方介绍,大学生向犯罪分子出售或出租微信号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使用一年的微信号价格在180元左右,使用三年以上的达到500元。
在这个畸形的犯罪链条中,还存在着“黑吃黑”的现象。郝某某手头紧的时候会将名下出售或出租的银行卡挂失,偶尔还能截留一部分活期资金。在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将销卡后的银行卡进行挂失补办,从而将截留的诈骗款据为己有。
三
切断“服务”链条
根除“黑灰”土壤
山西省公安厅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工作专班负责人贾永生表示,遏制网络犯罪,必须加强源头控制,切断“服务”链条,铲除“黑灰产”土壤,才能消除其屡禁不止。

首先,通信运营商必须加强对通信卡“实名”的管控,切断“两卡”贩卖行业。比如目前可以以单位名义批量办理的流量卡、物联网卡,就被不法分子常规使用,成为管理的薄弱环节。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卡”行动,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严厉打击整治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其次,加强对公共账户的财务监督和治理。目前,冻结一些公共账户是非常困难的。有民警反映,发现涉嫌犯罪的公众账号后,一方面很难找到具体的开户银行,另一方面一些银行在向开户银行提供相关冻结手续后也存在合作问题。他们建议,金融系统应加强监管,对开户人员进行核实和查处,封堵虚假开户,对频繁转账的异常现象加大风险控制。与此同时,银行监管系统应出台法规,迅速冻结公共账户中的犯罪资金。
再次,完善法律法规,严惩“黑灰产”从业者。据警方介绍,目前,虽然刑法修正案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对网络犯罪的每个“服务者”单独定罪,但现实中操作难度较大。
受访者表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首次量刑过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最严重的情况下,该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很多“黑灰产”环节不适用,比如打击出售公众号。警方主要以倒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立案。而且网络犯罪“提供服务”的链条越来越细,很难形成证据链。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类犯罪的证据消失得非常快,许多罪犯被判轻刑或缓刑。这些人出来后,很多都“重操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