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路北区人民法院在半天内成功化解了两起民间借贷纠纷,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及时听取原告的诉求,尊重原告的意见。原告张某义、张某文分别起诉同一被告王某,向本院申请诉前调解。接案后,审判长第一时间联系了第二原告,得知第二原告是小姨关系。他侄女和被告在同一个单位工作,被告现在已经退休。经侄女介绍,原告张某义向被告提供借款3万元,原告张某文向被告提供借款4000余元,被告为两人制作了借条。然而,时隔三年,被告仍未还款。无奈之下,两原告只能向法院起诉。审判长电话联系两原告后,两原告有明显的调解意向,希望法院主持调解。
迅速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被告的情况。在明确了两原告的意向后,审判长立即联系被告说明调解意向。被告也同意调解,对欠款事实没有争议。但受疫情影响,之前开的蛋糕店已经关门,还款能力不足。现在正在办理退休手续,审批后可以补缴养老金。希望法院能考虑其难处,作为第二原告多做工作。

确定调解日期,当面解决纠纷。在确认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后,审判长会邀请各方到庭,第二原告的侄女也会和第二原告一起到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公开谈论如何偿还贷款。2.原告对被告的财务状况以及他即将退休的事实了如指掌。调解工作进展顺利。最后,经审判长协调,双方同意被告从8月起每月还款3000元。指导还款协议的起草,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因为出具调解书需要减半收取诉讼费,被告又来刁难,声称现在确实很难。如果可以私下协商解决,就不用交钱了。原告也表示理解,但希望被告出具新的书面协议,在被告不履行后可以用于起诉。因为各方都没有法律知识,不知道协议怎么写。在听取各方真实意思的前提下,审判长引导被告撰写还款协议。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两原告保留了原件,纠纷得到了解决。他们都对法院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唐山市路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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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晓芳

编辑:张
【来源:唐山路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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