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靠宝宝视频月入15万》,不要用“啃小”透支孩子的未来|新京报快评

作者:于欣
在镜头前玩自己的生活,为了流量和商品取悦粉丝,这种虚拟现实的生活也是对孩子童真的一种透支。
▲“假笑男孩”是一个知名的网络名人。之前他在国内出席活动时,曾引起舆论讨论他是否过度消费。我们的视频截图。
“父母使未成年网络名人”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韩大鹏是一名全职视频博主。他给两个女儿开了一个短视频账号,主要是拍儿童小品。仅仅一年多的时间,他已经每月收入15万元。在各种视频平台上,萌娃账号已经成为一大品类,儿童博主比成年人更有吸金能力也不是什么秘密。但“网络小名人”高流量的代价是一定程度的隐私泄露。与此同时,父母成为“啃小家庭”的现象也引起舆论热议。

短视频和直播已经成为时下最热门、最受欢迎的传播方式。家长在短视频平台上分享孩子的日常生活,与粉丝交流,无可厚非。遗憾的是,当一些家长深陷其中,完全把它作为谋生手段的时候,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孩子福利的角度来看,就有些改变了。
“啃老族”作为一个与“啃老族”相对应的词,指的是这类依靠分享子女视频在平台上吸引粉丝,然后通过带货实现流量变现和盈利的人群。这样的家长一般都是专职的视频博主,他们拍的视频也是流水线生产的。他们大多有剧本,有场景设定,甚至通过包装、剪辑等手段为孩子做“个人设定”。
目前,舆论对“啃小宗族”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家长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过度娱乐不利于孩子身心发展”、“暴露孩子隐私有安全隐患”。事实上,这些担忧并非完全没有根据。
曾经有“年收入过百万,一年赚一套房”的童模,然后有“父母为了循环,把三岁女儿喂到70斤”的孩子。报道称,一些父母甚至对6岁的女儿说,“你和其他孩子不一样,你还有一份‘工作’要做”——利用孩子牟利是违法的,即使你在网上打架。
对此,早有法律学者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除特殊行业外,禁止招用未成年人。这样的“让一个小小的网络名人月入几万”,让孩子成为“有商业价值的工具”,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本站不住脚。

让孩子成为“网络小名人”,不利于孩子身心的正常发展。
对于几岁的孩子来说,无论是“卖童真”还是“说大人话”,当直播和视频拍摄成为他们无法推卸的流水线生产,当他们为了流量和商品需要讨好屏幕前的粉丝时,过早接触成人世界的法则——在镜头前玩转自己的人生,这种虚拟而现实的生活,是对他们童真的一种透支。
与心理健康相比,过度接触生活环境和个人隐私信息也给孩子的生活留下了实实在在的安全隐患。报道中提到,很多粉丝往往能通过线索看穿孩子的位置。有的家长,为了安全,“干脆选择刑警队旁边的幼儿园,出门尽量避开固定的地方”——这看似机智,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事实上,对于儿童直播现象,相关部门早就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限制。今年7月,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称,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有害信息,严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禁止未成年人担任直播主播。在这样的背景下,还是需要平台做出努力,用科学有效的筛选方法,及时识别利用儿童视频牟利的账号,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从端口上堵住“啃小宗族”“网络小名人”现象的漏洞。
当然,根治“蚕食小族群”和“网络小名人”的现象,需要家长们长点心——记住,孩子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成为满足父母欲望的赚钱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