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维娅因为恶评流下了眼泪。凌晨道歉:捐希望小学做公益不是作秀,是真的想做。
有人支持,有人质疑。至于真相,小吴不做评论。一直以来,无论是明星还是网络名人,都会或多或少的对做公益产生质疑。

今天小吴想借Viya说说网络直播收入如何纳税的问题。毫无疑问,Viya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直播界的“淘宝一姐”。有人计算过她的年收入是20亿元,但具体数额不得而知。
不过,像Viya这种网络名人的头像,月入百万也不足为奇。如果谈合作,以个人名义接广告,赚的钱需要支付劳务报酬。以百万计,你要按45%的税率缴税。但一般高价明星或网络名人会为了节税而设立工作室和独资企业。
小曾看到一个报道,一个网络名人直播赚了3.9亿,平台却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来平台交了6000多万的税。
所以,无论是网络名人的直播,还是平台,都要按规定纳税或代扣代缴。
一般来说,网络直播主要有四种方式,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缴税方式。
第一,主播以自然人身份直播
以网络名人的个人名义生活。直播平台只是一个地方。平台和主播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动关系。所以平台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主播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

第二,主播成立工作室或者独资。
以工作室的名义承担义务、做广告,使个人取得的收入由劳务报酬收入转为业务收入,按业务收入缴纳个税,可申请核定征收。税负相对较低,但工作室仍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第三,主播与经纪公司签约,通过平台直播
主播和平台没有直接关系,和经纪公司要看协议形式。
1.签订劳动协议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税。
2.签订劳务协议,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同时,主播还要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四。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
平台会按照工资薪金提前代扣代缴个税,主播次年自行结算缴纳。比如明星刘涛加入阿里,在淘宝上直播。
近年来,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交易量大。虽然目前税收管理还存在困难,但税务局也在不断探索创新。
所以,任何个人或平台都不要心存侥幸,以为不交税就可以了。一旦被税务局列入黑名单,将终身全国追缴。
有人认为网络主播挣钱多,应该多交税。你怎么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