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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毕业季。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我省近日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做好政策组合拳,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成功就业创业。我们来看看这些措施中有哪些“硬菜”。
在端上“硬菜”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本周发布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01企业招用符合政策条件的失业半年以上青年的,按照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在3年内从企业扣除相关税费,政策执行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02对在毕业年度招用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03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招用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04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群体的小微企业,符合人数要求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支持个体经营
01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各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带领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就业奖励。02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03
支持灵活就业
01鼓励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青年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按照每户每年14400元的定额标准,在3年内抵扣相关税费。政策执行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02对毕业当年和离校后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扩大就业试用期的规模
01组织16至24周岁的高校毕业生和待业青年在毕业2年内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所有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0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名之日起算。03对新评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更多政策,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三项政策措施》。编辑:省局宣传中心|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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